宁乡网—今日宁乡讯(记者 周伟 通讯员 邹晴 苏建然)近日,市法院灰汤法庭公开庭审了一起兄弟间的相邻权纠纷案。
廖某军与廖某山系亲兄弟。2013年,廖某军因购置新车,遂在房屋旁建一车库。2016年,为方便车辆进出,廖某军修建了一条从村组公路到自己车库的水泥路。作为邻居的哥哥廖某山与妻子周某认为,弟弟廖某军修建的水泥路侵占了他们的土地。修路时,他与妻子均没在家,弟弟廖某军也没有打电话询问意见和商量,无视他们的利益,于是夫妻俩在廖某军车库前的水泥路上修砌了一面围墙。围墙修起来了,阻碍了弟弟廖某军家的车辆进出,两家的矛盾愈演愈烈。当地村委会、司法所、派出所等相关部门多次组织协调均未获得良好效果。
2018年3月,弟弟廖某军将哥哥廖某山与嫂嫂周某诉至市人民法院。案件经数次调解未果,于近期开庭审理。法院认为,该案系相邻权纠纷。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该案原、被告毗邻而居,亦是同胞兄弟,于法于情应当互谅互让,相互协助,给予方便。一为法定权益之保障,二为社会资源之利用,三为人伦道德之传承。
承办法官根据案件事实情况,依据法律规定,考虑社会效果,做出了限期拆除并恢复出路的判决。
来源:今日宁乡
作者:周伟 邹晴 苏建然
编辑:陶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