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网—今日宁乡讯(记者 彭凤 通讯员 彭艳 杨婷)“喂,我是贺总,给我汇30万元。”接到这个电话后,家住宁乡的张先生毫不怀疑,往“贺总”账号汇了钱。市公安局调查却发现,张先生汇款账户的刘某本人早已将信用卡以100元的价格卖给了一陌生男子,这背后隐藏着一个倒卖身份信息、银行卡的诈骗团伙。
近日,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对用他人身份证办理、倒卖银行卡的6名犯罪嫌疑人依法进行了批准逮捕,该案是一起典型的涉嫌电信网络诈骗的上游犯罪案。
“喂,我是贺总,我这里有一个宴请,需要送礼,你赶紧给公司小刘的账户汇款30万元,我这边不方便直接收,账号我一会发到你手机。”这是家住宁乡的张先生前阵子接到的一个电话。为人老实的张先生接到这通电话,未经核实就直接给“贺总”转账了,后来一问才知道自己被骗了,于是赶紧报了警。
市公安局调查核实后发现,张先生汇款账户的刘某本人并未持有该信用卡,经询问,刘某早已将信用卡以100元的价格卖给了一陌生男子。
考虑到案情复杂,取证难度大,宁乡市检察院主动介入侦查。经过检警共同努力,调查发现有多人用现金或红包支付等方式在宁乡等地收买银行卡、银行卡交易密码、银行U盾、银行卡绑定的手机卡等信息,而后将上述信用卡资料通过网络销售给广东茂名、湖南娄底等地,从中赚取差价。
经查实,从2016上半年到2018年元月,该犯罪团伙共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资料近300张,其中部分信用卡已被用于电信诈骗。
在检察机关的引导下,警方锁定了诈骗的聊天记录、银行流水等证据,并根据警方提供的证据,批准逮捕6人。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官温馨提示
同事朋友借钱尽可能要当面讲清,核实身份,以免上当受骗。另外,检察官在办理该案时还发现在批准逮捕的这批人中,大部分都是青年人,甚至有未成年人和在校学生,检察官特别提醒青少年,买卖自己或他人的身份证和信用卡信息属违法犯罪行为,切不可为了蝇头小利,出卖自己或他人身份证和信用卡信息,不要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
来源:今日宁乡
作者:彭凤 彭艳 杨婷
编辑:陶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