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我县召开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督促成员单位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真正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彭娟出席会议。
会议学习传达了中央、省、市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与会人员共同学习了《宁乡县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关于加强和规范全县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报告会、各类讲堂(座)管理的通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督察要点》等,与会的18家意识形态工作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就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现状、思路及对全县意识形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了交流发言。
彭娟指出,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对本部门、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她要求,相关部门单位要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重点,找准工作切入点,做实意识形态工作;要加强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和督查,制定意识形态工作方案,明确专门机构,明确专人负责;要细化强化工作职责,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和任务要到点、到岗、到人,压实、压细责任;要组织开展意识形态工作的自查自纠、专项督查和责任追究,严格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对意识形态方面出了问题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全面深入抓好抓实意识形态工作。
来源:今日宁乡
作者:彭小凤
编辑:陶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