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李海燕没有如往常一样踏进单位的办公室,却来到玉潭派出所。她翻开一本案件受理登记册,开始一天的工作。李海燕是县人民检察院一名侦查监督检察官。她和她的同事,每周四都要轮流来“驻公安派出所检察官办公室”坐班。
自我县安排部署“一打三整”专项行动以来,为建立健全检察机关对公安基层派出所的法律监督机制,进一步延伸法律监督触角,形成打击犯罪的合力,县人民检察院积极探索,通过充分调查研究,尝试在玉潭派出所设立首个驻公安派出所检察官办公室。
据了解,县人民检察院驻派出所办案小组主要职责是对对应片区的所、队刑事执法活动加强监督,加强对刑事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两项监督”线索的摸排,对片区内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进行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同时积极与片区内的所、队加强联系和沟通,建立常态和稳定的联系机制。
“监督、配合、指导,是驻所检察官与派出所的三个关键词。”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易为志介绍,以前,检察机关介入侦查机关案件占案件总数的7%左右。派驻检察室设立的目的就是,从案发之日通过参与现场勘查、参加案件讨论等方式,提出取证意见和建议,随时引导侦查人员依法全面收集、固定、保全证据,将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引入“快车道”。
来源:今日宁乡
作者:赵婵娟 刘赛帅 彭倚
编辑:陶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