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网—今日宁乡讯 “如果不是证据确凿,不敢相信这事是自己人做的。”6月18日,我县某设备租赁公司的负责人李永中为梅家田派出所送来一面锦旗,直赞民警办案如神,利用“天网”视频监控系统,仅用三天时间就将被盗的电缆线追回,挽回直接经济损失近2万元。但让人吃惊的是,案犯郭某(男,33岁,山东籍)居然是该公司的在职员工,尚在缓刑期间,而公司曾为其担保花费2万元。
6月11日上午,梅家田派出所接到李永中报警称,其公司仓库内价值近2万元的电缆线被盗。接到该警情后,该所所长刘健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对案发地点进行勘验走访调查。办案民警分析,犯罪嫌疑人盗窃如此多的电缆线后肯定要使用交通工具进行转移,民警通过调取案发地周围的视频监控,发现一台载有疑似电缆线的皮卡车。侦查人员立刻找来李永中对视频中的嫌疑车辆进行辨认,辨认结果出乎侦查人员的意料,该嫌疑车辆竟然是李永中自己公司的作业车辆,而车内物品就是被盗的电缆线!
李永中回忆,案发当天该车辆是其公司的一个郭姓员工在驾驶。侦查人员马上调取了郭某的情况,发现该山东籍郭姓男子曾有过盗窃前科并处于缓刑期间,于是将其列为重点怀疑对象。由于郭某在宁乡无固定的居所,到公司上班的时间也不固定,民警只能不间断地在其工地进行蹲守。6月15日犯罪嫌疑人出现在工地,民警马上将其进行控制。
“实在无法理解。”得知郭某是小偷,并把公司重要的电缆当做废品卖出这一事实,李永中连连摇头,实在是不能理解郭某的行为。据李永中介绍,郭某去年6月进入公司,从事设备维护,工资是每月7000元,上班时间灵活自由。在他进入公司不久后,由于盗窃被判缓刑两年,公司并未将其开除,还花费2万元为其担保,至今这一笔费用还未还给公司。
经过审讯,犯罪嫌疑人郭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盗窃电缆线的犯罪事实。6月10日白天,公司仓库无人值守,于是郭某驾驶公司的皮卡车将仓库内的390多米电缆线偷走,并以3000元的价格卖给废品回收店。据民警介绍,郭某将接受法律的制裁,而为其销赃的废品店也将被追究相关责任。
来源:今日宁乡
作者:范婷
编辑:陶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