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党委书记、局长 陶文良
宁乡网—今日宁乡讯 在市局的精心指导和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县殡葬改革工作,于2013年9月1日强势启动。全县各级各部门凝心聚力,锐意进取,攻坚克难,不断深化殡葬管理和服务,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短短一年多时间,全县新扩强制火化区乡镇20个,新建农村公益性墓地4个,实现强制火化区乡镇遗体火化率和非强制火化区强制火化对象遗体火化率均达100%。城区治丧秩序得到有效整治,殡改政策深入人心、家喻户晓。我们的具体做法和体会是:
领导重视是前提
为有力推动殡葬改革工作,我们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的重视,先后召开了殡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会议、政府常务会、县长办公会、全县殡改工作动员会议,全县各级各部门高度统一了思想,做到了“三个到位”。一是组织领导到位。成立了县长任组长,县委常委、分管民政工作的副县长任常务副组长的高规格殡葬改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各乡镇、各部门职责,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强制火化推行的工作格局。二是建章立制到位。制定了《宁乡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的通告》、《宁乡县殡葬改革实施方案》和《宁乡县城乡居民基本殡葬服务费政府补助实施办法》等制度文件,进一步规范了殡葬管理行为。三是经费保障到位。2013年,在年初没有经费预算的情况下,殡改经费实行实报实销。2014年开始将殡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殡改各项费用按时足额保证。
宣传到位是关键
把宣传工作作为殡葬改革的有力手段,营造齐心合力支持殡改、推进殡改的舆论氛围。一是常规宣传不留死角。做到通告文件在县广播电视台24小时滚动播出,《今日宁乡》全文刊发通告文件及基本殡葬服务费政府补助实施办法并实时报道殡改工作推进过程中的典型事例。一年来,共出动殡改宣传车600台次,发放殡改宣传册25万份,发放大套红《通告》6700份,印发殡仪服务指南宣传册10000份,做到了宣传车深入到每个乡镇角落,殡改宣传册发放至强制火化区乡镇每个家庭,《通告》张贴到每个强制火化区乡镇村民小组,殡仪服务指南分发至每个城区社区。二是重要节点宣传造势。在清明节、年前年后等重要时间节点不间断巡回宣传,确保警钟时刻敲响,进一步倡导文明节俭、生态节地、移风易俗的殡葬新观念。三是领导干部示范带动。要求全县党员、干部以身作则,带头推动殡葬改革工作,教育引导亲属、朋友和周围群众抵制丧葬陋习和封建迷信活动。2014年新扩农村强制火化区之时,将县委政府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进殡葬改革的相关要求以倡议书的形式全县范围内分发。
责任落实是根本
将责任分解到各级各部门,层层签订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向一级负责的工作格局。一是严格落实行政一把手负责制。明确各级各部门行政一把手为本单位、本辖区殡葬改革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本辖区殡葬改革工作;进一步强化乡镇和部门单位责任,分别成立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二是严格落实基层村组责任制。信息来自基层,信息掌握在基层,建立健全覆盖到村(社区)的殡葬管理信息员网络,村(社区)与乡镇签定目标管理责任书,将殡改工作的考核与干部责任制奖金的发放、转移资金的支付挂钩,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三是严格落实考核评比制。将殡改工作纳入县对乡镇、县直单位的年度绩效考核和四好领导班子考核,对违法土葬、违规治丧、乱埋乱葬行为实行扣分制,情节严重的扣完所有民政考核分。
打击到位是保障
对违法土葬行为实施“零容忍”,有效震慑一批反对殡改、破坏殡改的对象。一是对国家公职人员从严追责。全县各级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离退休、临时工、合同工)必须带头执行殡葬管理规定,对违反殡改政策的,按照《宁乡县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及《宁乡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实施办法》规定,考核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情节严重的,由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规查处。二是对违法土葬行为从重从快处置。从2013年9月至今,共成功处置违法土葬28例,全部起棺至宁乡县殡仪馆火化;成功处置违规埋葬骨灰盒3例。
创新举措是动力
不断创新举措,积极应对殡葬改革过程中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确保殡改工作平稳顺利推进。一是分类管理,逐步推进强制火化区扩区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实施强制火化区乡镇成熟一批推广一批的方式稳步推进,通过三年时间实现全县全区域强制火化。二是依法行政,调优配强殡改力量。成立殡改执法大队,通过局系统抽调精干力量,人社局劳务派遣等方式,充实殡葬执法力量。三是以奖代补,深入实施惠民殡葬。县殡仪馆安排专项经费,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适当提高社区经费,充分调动社区工作人员积极参与殡葬改革工作的积极性;对火化后骨灰交由殡仪馆统一实施深埋、抛散的,给予2000元的补助;农村公益性墓地暂时未建成的,骨灰盒可免费寄存殡仪馆。
2015年,我们将继续按照省、市要求,加强措施,加大力度,再鼓干劲,全力以赴打好深化殡改攻坚战!
来源:今日宁乡
编辑:陶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