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推进中央八项规定和省纪委节俭清廉过节“十二个严禁”精神落到实处,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现将近期查处的4起典型问题予以通报:
1、花明楼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刘永伶,纪委副书记钟文华等打架斗殴问题。
2014年11月24日晚,宁乡县花明楼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刘永伶,纪委副书记钟文华,花明楼镇干部刘水春、工人潘超等人在县城某KTV唱歌喝酒、打架斗殴,造成极坏影响。县委决定免去刘永伶花明楼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职务,县纪委决定给予刘永伶留党察看二年处分,给予钟文华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给予潘超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刘水春行政警告处分。
2、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刘朝晖(抽调宁乡金玉乡镇工业集中区开发建设指挥部)违规为父亲操办寿宴问题。
2015年1月25日,刘朝晖在老家违规为父亲操办70岁寿宴,接受非亲属人员尤其是管理服务对象礼金,造成不良影响。县纪委决定给予刘朝晖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违规收受的礼金,并停职检查接受组织处理。
金玉乡镇工业集中区开发建设指挥部和主要负责人唐朝晖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对刘朝晖违规为父亲操办寿宴问题事前制止不力,事后不及时报告和处理。县委决定给予金玉乡镇工业集中区开发建设指挥部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责令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处理,给予唐朝晖诫勉谈话处理。
3、双凫铺镇泉井村村民委员会主任杨小桥、双燕村党总支书记刘元钦、合轩村党总支副书记邓必武违规为儿女操办婚宴问题。
2014年11月29日,杨小桥在自家住宅为女儿举办出嫁宴,当日开设酒席35桌,11月28日晚以预备餐的形式开设酒席15桌。
2014年12月24日,刘元钦在自家住宅为儿子操办婚宴,当日开办酒席23桌,12月23日晚以预备餐的形式开设酒席60桌,违规收受非亲属人员礼金。
2015年1月1日,邓必武在自家住宅为儿子操办婚宴,当日开办酒席22桌,2014年12月30日和31日分别以预备餐的形式开设酒席18桌和21桌,违规收受非亲属人员礼金。
以上违规操办婚宴的问题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双凫铺镇党委决定给予杨小桥、刘元钦、邓必武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违规收受的礼金。
4、龙田镇党委副书记、镇长王万军违规使用公车问题。
2015年2月13日下午,王万军在前往县住房保障局办事途中捎带亲属,违反公车使用规定,被群众举报,造成了不良影响。县委决定给予王万军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处理。
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一定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警钟长鸣。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职,紧抓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加强监督检查,坚决防止不良作风以任何形式反弹回潮。全县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遵守纪律,要求别人做的,自己首先做到,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用铁的纪律树立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形象。
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切实落实从严治党要求,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廉政建设。县纪委将坚决查处顶风违纪的问题,严格责任追究,实行“一案三查”,推进作风建设落地生根,成为新常态。
来源:今日宁乡
编辑:陶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