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为八一东路沿线被占用的消防通道。
宁乡网—今日宁乡讯 近日,一位读者来电反映,八一东路沿线与步行街相连的消防通道都被一些私家车主占用,使得原本就狭窄的桥面现在根本无法通过大型车辆,如果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
在火灾等突发事件面前,“消防通道”其实就是生命通道、应急通道,它是迅速扑救火灾、疏散人员、抢救生命财产、减少灾害损失的重要保障。12月28日,记者沿八一东路从心连心购物广场走至龙头湾购物中心,发现沿线15处消防通道中有14处被私家车、摩托车、摊贩等不同程度的占用。
根据《新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依据该法第六十条,单位违反本规定,可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个人违反本规定,可处警告或五百元以下罚款。且拒不改正的,有关部门可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来源:今日宁乡
作者:戴震寰 小范婷
编辑:陶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