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非煤矿山实行扣分制管理

来源:今日宁乡 作者:彭凤 编辑:陶湘 2014-10-14 11:25:40
—分享—

  为进一步推动我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落实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攻坚克难的总体要求,全面提升非煤矿山的主体责任意识,针对非煤矿山存在的相关问题,10月10日,县安监局向全县所有非煤矿山印发了《宁乡县安监局非煤矿山日常管理暂行规定》。

  据悉,为了加强非煤矿山日常监管,县安监局结合非煤矿山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宁乡县安监局非煤矿山日常管理暂行规定》,该规定采取12分制管理办法,按照非煤矿山执法监管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执行对非煤矿山企业分别从会议制度、培训制度、信访制度、文书保管制度、暗访、督办制度等9项规定进行扣分制。各非煤矿山企业凡累计扣分达到或超过12分的,不论原因,一律由矿方自己主动提出停产1个月的申请,由县安监局给县公安局或县电力局去函执行。县安监局将每月通报一次各个非煤矿山企业的扣分情况。

来源:今日宁乡

作者:彭凤

编辑:陶湘

阅读下一篇

返回宁乡网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