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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阳光行 依法治“老赖”

来源:今日宁乡 作者:彭倚 刘赛帅 谢明 编辑:陶湘 2014-08-12 15:5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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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乡网—今日宁乡讯 按照县委政法委“一月一主题”活动总体部署,7月,县人民法院开展了“执行阳光行”行动,针对金融合同纠纷案件,开展集中执行行动,向社会公众展示法院执行案件的力度,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据了解,7月初以来,县人民法院共上门执行80户,司法拘留被执行人18人,执结案件25案,执行和解1案,部分执行1案,执行到位现金39.72万元,扣押车辆1辆。

  7月31日,县人民法院执行法警来到被执行人廖某的家中,对他实施执行行动。廖某于2013年2月份开车撞伤南田坪乡李应纯,造成李应纯膝关节粉碎性骨折,花费上十万元,通过法院判决,廖某需赔偿李应纯人民币10万元。今年廖某陆陆续续给予李应纯共计7.8万元,剩余部分一直以各种理由拖着未付。当天,执法干警来到廖某家中时,廖正在外面拖运瓷砖未回,得到消息后,干警立即驱车前往目的地,却不料廖某听到风声早已弃车离开。返回廖某经营的一家瓷砖店,执行法警向廖某的老婆周某出示了搜查令。

  搜查中,执行法警通过对照帐本,发现廖某的门店在近几天就有近2万元的进账。证据摆在眼前,周某无奈只好将手中的现金拿了出来,最后,凑得现金6400元,并现场支付给申请执行人李应纯。并在法院干警的要求下,写了保证书,保证在8月10日之前将余款支付到位,否则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随后,执行法警马不停蹄,前往下一被执行人家中。被执行人廖某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拒不执行法院生效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被法院决定司法拘留。

  被执行人刘某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拒不执行法院生效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被法院决定司法拘留。

  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政委蔡军飞告诉记者,此次集中行动是结合工作实际开展的“执行阳光行”行动,活动邀请了部分人大代表、检察院检察官全程参加,全面公开执行程序。“借这个机会向社会公众展示我们执行案件的执行力度,对那些已经生效判决的当事人或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如果不履行的话,法院执行局将会尽最大的努力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进行强制执行。”蔡军飞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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