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强化党委主体责任 完善纪委监督机制

来源:今日宁乡 作者:龙佳 彭倚 编辑:陶湘 2014-02-26 11:02:41
—分享—

  宁乡网—今日宁乡讯 在宁乡县第十一届纪委第四次全会暨全县反腐败工作会议上,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胡德强作了题为《聚焦中心任务 推进改革创新努力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的工作报告,报告全面总结了2013年各项工作,并对2014年的工作任务作了安排部署。值得注意的是,报告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改革和创新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机制、改革和完善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等方面都提出了符合宁乡实际的具体举措,对于我县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亮点一 “一岗双责”“一案双查”——党委担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报告提出,各级党委(党组)要做到守土有责,切实承担起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

  领导干部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主要领导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实行“一案双查”,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单位,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对协助党委(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协调反腐败工作不力,发生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单位,要追究纪委(纪检组)有关人员的责任。

  【解读】

  据中央纪委研究室负责人介绍,所谓党委的主体责任,主要体现在选好用好干部、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从源头上防治腐败、支持执纪执法机关工作、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当好廉洁从政表率等五个方面。

  当前,我县不少党政机关及乡镇的主要负责人对党委主体责任认识不清、落实不力,没有把党风廉政建设当做分内之事,只是每年开个会、讲个话,或签个责任书就万事大吉。因此,报告中强调的各级党委(党组)负主体责任,重点在于签字背书,做到守土有责,让板子真的打下来。

  所谓“一案双查”,实际上就是倒查追究,压担子,会让各级党委负责人时刻提醒自己要紧抓党风廉政建设,使他们如履薄冰,如走钢丝,这既是压力,也会产生动力。

  亮点二 “两个为主”——强化上级纪委领导作用

  报告提出,要按照中央统一部署,扎实推进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的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改革,全面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及纪委副书记的提名、考察、年度考核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人社部门为主,以及案件线索处置和查办案件“双报告”、下级纪委(纪检组)向上级纪委报告工作等制度要求,保证纪委(纪检组)监督权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

  进一步调整扩充纪检监察派驻(出)机构,新增人社、发改、环保、安监等4个派驻纪检组;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增至3个,分别设立第一、第二、第三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

  【解读】

  据中央纪委研究室负责人表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实行的是双重领导,但在以往的习惯性程序中,不少地方纪委如果发现本地重大案件线索或者查办重大腐败案件,都必须先向同级党委报告,在得到主要领导同意后才能进行初核或查处。因此,我县根据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进一步明确双重领导的具体内容和方式,这不仅有利于推动查处腐败案件,打击腐败犯罪,更加有利于强化纪委书记、副书记同上级纪委的沟通和联系,促进他们更大胆地履行监督职责。

  2012年9月,我县派驻(出)机构统一管理工作正式启动。10个县直部门由县纪委派驻纪检组长;对未设立纪检监察组织的40家县直单位实行集中派出,设立派出纪工委和监察分局,对实行集中派出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进行统一管理。2014年新增的4个派驻纪检组,是县委、县纪委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大举措,以确保纪委监督职能的充分发挥。

  亮点三 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明确纪委书记职责分工

  报告指出,要围绕“准确定位、科学履职,聚焦主业、突出重点,强化职能、确保实效”的总体要求,着力推进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

  全面推进基层纪检监察组织规范化建设,明确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主要职责,严格规范基层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职责分工,规定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协管党风廉政建设,主管纪检监察工作,可分管作风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机关效能建设、政务公开、内部审计及相关党务工作,不得担任各类临时性职务。

  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分工必须报县纪委备案,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必须进行调整;乡镇纪委副书记必须专职,明确为单位中层正职,不再兼任其他常设性职务。

  【解读】

  “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用铁的纪律打造纪检监察队伍。”这是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一项十分重要的部署,既对加强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也为干部队伍自身建设指明了新的方向。县纪委此次严格规范基层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的职责分工,明确规定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的工作范围,正是积极践行中纪委提出“三转”要求的举措。文广新局纪委书记李平说,这一举措的出台犹如给了我们一把“尚方宝剑”,“让我们改变了这种‘该管的没管好,不该管的却不得不管’的状况,真正促使我们理清思路,抓好主业,把不该管的交还给主责部门,把该管的切实管好,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

  据悉,县纪委、监察局(预防腐败局)将在3月中旬举办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三转”研讨班,以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

来源:今日宁乡

作者:龙佳 彭倚

编辑:陶湘

阅读下一篇

返回宁乡网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