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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马桥乡召开听证会规范小区物业管理

来源:今日宁乡 作者:李家军 李先强 编辑:陶湘 2013-09-10 09:5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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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6日,白马桥乡人民政府牵头组织由县物价部门、白马桥派出所、白马社区、南国物业公司及部分业主代表参加的规范小区物业管理听证会,与此同时在全乡范围内施行《关于规范小区物业管理、保证正常社会秩序的通告》,规定小区物业管理收费必须依据政府物价部门的核定标准进行,不准随意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禁止乱收和摊派任何未经审批的费用。

  听证会现场,业主代表争相举手发言,场面十分热烈。

  停车位如何合理划分?可租可售对不对?房屋维修又由谁来管?……听证会上,业主代表作为听证陈述人纷纷提出自己的质疑和观点。在私家车普及的当下,小区车位矛盾高发,已经成为物业管理中的焦点和难点。听证会上,业主代表针对车位问题,发表了不少观点。

  会议从上午9点一直持续到12点多,听证陈述人就小区物业管理中的焦点问题各抒己见,一度引发现场辩论,听证会变成“辩论会”。有的直接举手示意发言,一个接一个问题发问,有的则干脆跑到主席台上直接向乡政府综治办负责人递交自己的建议,希望将与自身利益息息相关的问题迅速解决。

  综治办负责人当场表示,一定会协调房地产商和物业公司完善好小区设施、规范好小区物业管理,共同协商一个新的物业管理收费标准,降低有关费用,督促物业公司将具体解决方案于一周内以文字的形式在小区公布,所有问题综治办将逐一督促解决。同时,希望业主们共同维护好小区环境,保证正常的社会秩序。

  据悉,为规范小区物业管理,白马桥乡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发布通告,要求凡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应取得合法证照,从业人员需持证上岗;小区物业管理收费必须依据政府物价部门的核定标准进行,不准随意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禁止乱收和摊派任何未经审批的费用;凡进出小区人员应自觉遵守小区管理制度,服从小区物业管理,按时交纳合理的物业管理费,配合物管人员的正常工作;小区内发生的纠纷,当事双方可在自愿、平和的情况下自行协商解决,如不能达成一致的,可报白马桥乡人民调解委员会或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调解,当事双方不得藐视物权,严禁胡搅蛮缠、扰乱单位正常秩序。对违反通告要求的,由相关行政职能部门依法依规查处,涉嫌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今日宁乡

作者:李家军 李先强

编辑:陶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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