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楚仁堂医药连锁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宁乡分店、白马桥分店、人民南路分店,宁乡县芝林大药房金洲店,湖南省千金金沙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宁乡心连心店,宁乡县夏铎铺镇时代阳光养天和大药房先锋店,湖南九芝堂零售连锁有限公司喻家坳大药房,宁乡县横市镇左云钦药店等8家药店自愿申请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依法进行了审查,同意注销。
上述药品经营企业自公告之日起已失去药品经营资质,不能再继续从事药品经营活动,否则按《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规定进行处罚。
特此公告。
二0一二年六月二十七日
来源:今日宁乡
作者:
编辑:陶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