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长沙县、浏阳市、宁乡县参照执行《长沙市城市管理条例》专题会议在通程大酒店举行。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城环委主任杨树林,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周伟和市城管局相关负责人出席会议。副县长王湘云出席。
会议的中心议题是三县(市)根据目前的情况是否可以参照《长沙市城市管理条例》(简称条例)进行城市规范化管理。县城管局局长陶志高简要介绍我县城市管理相关情况,他说,我县在去年5月向市政府提出申请,希望能参照执行《条例》,在进一步加大城市精细化管理的同时,在23个乡镇设立了城管中队,并利用新闻媒体、宣传车等对市民就《条例》进行广泛宣传,综合各方面情况,我县已具备参照实施的条件。
杨树林在会上说,去年6月1日,国内第一部关于城市管理的地方性法规——《长沙市城市管理条例》正式实施。《条例》通过梳理城市管理职能,用法律手段理顺长沙城市管理体制,从源头上基本解决了困扰长沙多年的城市管理职权不明、责任不清的主要问题,为长沙城市管理水平的提高提供了法制保障。三县(市)均向市政府提出申请,希望能尽早参照执行。杨树林表示,三县(市)具备条件的要参照执行好《条例》,暂不具备条件的创造条件也要参照执行,要认真落实机构、人员、编制、经费等方面的问题,加强监督,力争在两个月内形成全市城市管理一盘棋,确保三县(市)在8月底前全部参照执行《长沙市城市管理条例》。
来源:今日宁乡
作者:贺美容 喻阳
编辑:陶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