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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摆渡人” ——记宁乡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科科长许浩

来源:今日宁乡 编辑:卢杏 2022-07-07 09: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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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动身了吧?等你一起吃饭。”“又要加班,留饭菜吗?”由于每天要往返于望城与宁乡之间,加班又是常态。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他与母亲之间的交流,变成了简单的四个字:不要留饭。他就是宁乡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科科长许浩,长沙市望城区人。2013年,许浩通过湖南省公务员考试,进入益阳市南县司法局工作,先后担任南县司法局社区矫正股副股长、股长等职务。2017年,经宁乡市公务员选调,许浩考入宁乡市工作,先后担任宁乡市道林镇社会治安与应急管理办主任、宁乡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科科长等职务。

参加工作以来,许浩脚踏实地、兢兢业业履行自己的神圣职责。在政治上,他服从安排、听从指挥,重大原则问题立场坚定、旗帜鲜明,执行各项工作态度明确、行动坚决。在工作上,他作风正派、严于律己,严格遵守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规定,做到了廉洁奉公、忠于职守,没有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在生活上,他为人谦让、待人真诚,尊敬领导、服从组织,与同事相处融洽,在单位有较好的口碑。工作期间获得嘉奖5次、突出贡献奖1次,并荣获宁乡市“信访维稳工作先进个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等称号。

职责情怀与社区矫正工作互相成就

因多年致力于社区矫正工作和研究,许浩对社区矫正工作一直有一种特别的情怀。当《社区矫正法(草案)》面向全国征求意见时,许浩结合工作经验和工作实际,向草案起草组提出了多条建议。

新形势下有着新的要求,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入常态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提上日程,作为其中的社区矫正工作,标准高、任务重。为配合做好社区矫正案件评查,确保评查质量和效果,许浩自接任宁乡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科科长以来,便进入忘我工作的状态,加班加点成为家常便饭。“要么不做,要么就要做好。”许浩表示,要对得起党组织的信任,要对得起对这份工作的热爱,要对得住自己的良心。

目前,我市有着400余名社区矫正对象。为做好社区矫正工作,许浩创新方法举措,结合宁乡实际,参与制定出台了《宁乡市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管理办法(试行)》《宁乡市社区矫正对象档案管理办法(试行)》《宁乡市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考评办法(试行)》《全市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领域教育帮扶工作实施方案》等一系列重要文件,有力提升了我市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水平。

“经常为了完成工作到了饭点都不去吃饭,说手里还有很多工作,忙不赢不吃了。很多次都是我拽着他去吃饭,每次有了工作任务他都是恨不得当天就要完成,可能这就是他对工作执着的原因吧,所以导致经常是一个人加班到晚上九点十点才回去。”在同事曾铭浩眼里,许浩就是十足的工作狂。

“对于家庭,我是充满愧疚的。我的女儿7岁,儿子不到2岁,弟弟也是两个孩子,大的6岁,小的3岁,都是我妈带着。我们工作都忙,妈妈每天忙着带小孩,还要准备我们一家10口人的饭菜,因劳累过度已经多次病倒了。”提起家庭,许浩满脸愧疚,红了眼圈,讲至动情处,数度哽咽。

“太晚了就不用回来了,睡办公室吧,这样每天跑来跑去,太累了。”因社区矫正工作的特殊性,许浩常常晚上10点左右赶回家,母亲忙着热好饭菜,妻子端上一杯热茶,满脸心疼地对许浩说道。可许浩依然每天奔波于单位与家庭之间,不知疲倦。

认真钻研,重方式方法积极帮扶护稳定

“矫正不但要矫正行为,更重要的是矫正心理。”从2013年接触社区矫正工作以来,许浩通过不断加强社区矫正理论学习和相关法律知识的钻研,结合社区矫正事务中遇到的各种难题,以问题为导向,全身心投入,通过勤学加实干,从最初的门外汉,成长为这个行业的精英。

在南县司法局社区矫正股工作期间,在许浩积极推动下,南县司法局通过政府社会服务方式建立了社区矫正专职社工队伍,招聘了26名专职社工,解决了长期困扰基层的社矫工作力量薄弱的问题。在许浩的带头参与下,率先建成了统一规范的南县社区矫正中心,被省司法厅予以嘉奖。2017年6月,益阳市社区服刑人员行为规范教育活动南县试点现场观摩会获省厅赞誉,许浩获评“突出贡献奖”。同年9月,益阳代表队在许浩等5名益阳地区社矫工作代表的努力下,荣获全省技能大比武第二名。

“因为社区矫正工作相对来说比较特殊一点,服务的对象都是一些特殊人群,所以压力相对也会大一些。到社矫科两年,见证了他的头发由黑到白。你看,他那头发都快掉完了,像个小老头。”同事对许浩的敬重之情溢于言表。

“面对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对象,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教育帮扶是另外一层意义上的管控。如果只重监管,而轻教育,或者说只重教育,而轻监管,都是不行的,这两者是互为联系、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的。”为做好社区矫正工作,许浩注重教育与监管相结合,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在走访过程中我发现,有些社区矫正人员态度消极,并不积极配合改造工作。”许浩告诉记者,某镇社矫对象喻某某,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缓刑,缓刑期间,情绪波动较大,违反社区矫正监管规定被司法所训诫后,仍然不思悔改。许浩联合心理咨询师,对喻某某进行个别教育谈话,深入了解喻某某违规背后的原因,得知喻某某是大龄单身,生活窘迫,加上出了交通事故后,因赔偿被害人家属背负了巨额债务,心理包袱大,而社区矫正又诸多规矩,对于刚刚入矫而又背负沉重心理包袱的喻某某而言,造成了极大的反感情绪。掌握这些情况后,许浩与心理咨询师研究,共同制定了个性化矫正方案,针对其家庭窘迫的问题,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进行了临时救助。针对其心理压力大的问题,积极引入心理危机干预机制等。目前,喻某某情绪状况稳定。

“我才30来岁,还有很多机会为党和人民创造青春的价值,对党忠诚,让人民满意,为平安宁乡建设贡献自己应有的力量,我无怨无悔。”许浩表示,自己的工作岗位很平凡,但会用不平凡的心去诠释它,让它和着青春的节拍,踏着司法行政工作前进的节奏,唱出动听的青春之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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