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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功喜报送到家

来源:今日宁乡 作者:龚再蓉 编辑:陶湘 2019-06-06 10:2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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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网—今日宁乡讯(记者 龚再蓉)昨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和玉潭街道相关负责人专程来到新康社区中源·凝香华都小区,把立功喜报和2000元奖金送到颜侃父母手中。此前,正在某陆军预备役师服役的颜侃荣立三等功,成为我市按照《长沙市现役军人和残疾军人有关优待暂行办法》(简称《暂行办法》)给予奖励的第一位现役军人。

《暂行办法》于今年2月1日正式施行。《暂行办法》以加强拥军优属工作、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进一步促进军民融合和军民团结为根本目的,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有关规定并结合长沙市实际而制定,从优待对象、优待内容、工作要求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

颜侃今年31岁,2010年大学毕业后到部队服役,从2013年起一直在某陆军预备役师担任汽车连长,连续多年奋战于抗洪抢险一线。2014年,在去拍摄婚纱照的路上,在接到参与抗洪抢险的紧急命令后,将女朋友丢在半路上,立即返回部队与战友们一起开赴抗洪抢险一线。由于表现突出,他获评优秀机关干部一次、优秀营连长两次,所在连队获评优秀基层单位。

近年来,除完成汽车连长的本职工作外,颜侃还负责财务、油料、交通运输这三项工作。通过长期加班加点认真工作,他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荣立三等功。“一定珍惜荣誉,努力承担更多责任。”他表示,党和国家的重视,是至高无上的荣誉。作为一名现役军人,就必须主动承担一种特别的责任。其父亲颜旭阳则告诉记者:“十分感谢党和国家对儿子的栽培!今后,一定会给儿子更大的支持,鼓励他在部队多作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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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对获誉立功现役军人奖励力度

《长沙市现役军人和残疾军人有关优待暂行办法》规定,对长沙籍及驻长部队现役军人被中央军委授予荣誉称号、荣立一、二、三等功及受到国际表彰的,给予奖励。标准如下:(1)被中央军委授予八一勋章的,奖励50000元;(2)被中央军委授予荣誉称号的,奖励30000元;(3)荣立一等功的,奖励10000元;(4)荣立二等功的,奖励5000元;(5)荣立三等功的,奖励2000元;(6)荣立嘉奖的奖励,由各区、县(市)人民政府自行决定。(7)受到国际表彰的,按照对应等次给予奖励。(8)战时官兵获誉立功在平时的基础上增加一倍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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