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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优化营商环境 市民创业更安心

来源:今日宁乡 作者:邬艳 贺志华 编辑:陶湘 2019-05-27 15: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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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网—今日宁乡讯(记者 邬艳 通讯员 贺志华)

3月28日,国美电器宁乡分公司(以下简称:国美电器) 负责人向“12345”热线来电反映,称商铺在向物业管理单位春城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春城物业)购买电费时,物业公司按1.1元/度收取,而国家明文规定电价不得超过0.919元/度,为此,国美电器多次与春城物业进行交涉,均没有取得效果,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帮助处理此事。

接到工单后,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迅速到现场了解情况,召开投诉举报处置工作调度会,召集双方进行协商,在短短的一周内,春城物业退还了违规收取的电费16455元,将事件圆满解决。对于这样的速度,国美电器负责人表示非常惊讶、非常满意,对市市场监管局的工作效率赞不绝口。

市民投诉

物业公司违规收取电费

“市民投资兴业,不应被收取不合理不合规的费用。”在接到国美电器的投诉后,市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姜小鹏十分重视,他认为这不仅只是一件普通的百姓民生诉求,更是涉及影响我市营商环境的大问题。事不容缓,在他的调度下,副局长刘万祥在第一时间带领投诉举报中心、物价科的工作人员赶往现场去调查了解情况。

据了解,国美电器的用电是由春城物业实行二次转供电,当初在与物业签订租赁合同时双方有过口头约定,如果国美电器需要开具电费增值税发票,就按1.1元/度收取电费。但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转供电终端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实行最高限价的函》的相关规定,自2018年11月起,湖南省转供电终端一般工商业用户预购电价为0.919元/度。在得知此消息后,国美电器认为春城物业没有按相关规定收取电费,连续数月找到物业公司要求退还多收费用,均被春城物业拒绝。

在了解情况后,姜小鹏立即召集相关科室负责人召开投诉举报处置工作调度会,听取情况,分析问题,研究解决方案。会议最后认为,根据相关政策文件,春城物业可以向商铺租赁用户收取转供电电费,但应依法依规收取,不得违规加价,对于此现象应坚决清退,并责令整改。

会后,刘万祥一行马上上门约谈了春城物业负责人,向其通报了相关调查情况,宣讲了相关政策法规,责令整改。并要求春城物业要严格依据文件规定,按0.919元/度结算收取国美电器电费,多收部分当场退还。

随后,双方财务经过现场核对,春城物业将违规收取的16455元电费当场退还,至此投诉圆满解决。“接到工单后,我局非常重视,多次上门进行沟通、协调,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春城物业也由一开始的不配合到最后完全配合工作,将此事圆满解决。”刘万祥说。

部门作为

“一把手”带队解民忧

不到一个星期的时间,市市场监管局就将这起历时数月的电费收费纠纷圆满解决,为经营商户挽回了大额经济损失,更为改善优化宁乡良好营商环境贡献了市监力量。事件处理好后,被市市场监管局高效“吓到”的国美电器负责人送来了锦旗表示感谢。

“没想到速度这么快,太意外了,非常满意处理过程和处理结果。”国美电器负责人表示,十分感谢工作人员的努力,必须为他们的高质、高效服务点赞。

据悉,今年年初以来,市市场监管局12345市场服务中心共接到投诉网络工单352条,无超期办结工单,满意率为99.4%;在线办结工单135条,均给市民满意答复。作为投诉举报工单接收大户,市市场监管局非常重视此项工作,建立健全了“一把手”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例会制度,形成了工单处置“主要领导件件关注、相关领导牵头主抓”的良好格局。办理工作做到了一周一调度、一月一讲评、一季一通报,适时研究办理情况,交流经验做法,确保办理答复质量。

其次,严格办理程序、明确工作流程,以让群众100%满意、让群众真正受益为总体目标,倾听市民呼声,认真开展现场调查,详尽核查相关线索,对举报属实的违法行为,坚决依法查处;对消费纠纷投诉,想方设法组织协商调解;对市民合理诉求,力争协商解决成功;对不合理诉求或政策法律原因无法达到市民诉求的情况,耐心细致做好市民的解释沟通工作,切实做到了“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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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邬艳 贺志华

编辑:陶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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