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网—今日宁乡讯(记者 孙新明)近日,记者在市环保局获悉,长沙某清洁服务有限公司因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水污染物,被市环保局宁乡经开区分局查获,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调查后,公司负责人周某近日被依法行政拘留5天。
据悉,今年8月,市环保局宁乡经开区分局执法人员在对市同心渠上游进行日常巡查,发现该渠上游入渠排口排放有黑浊污水痕迹,并能闻到恶臭污水气味。执法人员随即对该片区周边涉水企业进行逐一排查。后经调查核实,宁乡经开区某公司委托污水外运的长沙某清洁服务有限公司周某用抽粪车从该公司外运4车化粪池内未经处理的黑浊污水全部倾倒在管网中。
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长沙某清洁服务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环保法》第四十二条第四款:“严禁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根据《环保法》第六十三条第三项和《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第七条第一项之规定,对该公司负责人周某移送公安机关调查处理。后经公安机关调查,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
来源:今日宁乡
作者: 孙新明
编辑:陶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