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推动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密切联系群众,了解社情民意,倾听群众呼声,厚植党执政的群众基础,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日前,宁乡市委、宁乡市人民政府决定,将宁乡市领导干部手机号码面向社会公开,并作出相关规定:
一是公布的手机号码必须由本人使用,在上班时间要及时查收群众反映的事项,亲自交办、协调、督导,不得交由其他工作人员代为回复。在任职期间,手机号码不得随意更改。
二是群众反映问题,可先向乡镇(街道)或市直部门负责人反映,确因本乡镇(街道)或市直部门职责权限不能解决的问题,再向宁乡市分管市委常委或副市长反映;涉及宁乡经开区的,可向宁乡经开区班子成员反映; 如问题复杂、涉及多个分管领域且分管市领导无法解决的,可向宁乡市委书记、市长反映。
三是对群众反映的诉求、意见、建议等要高度重视,认真倾听群众呼声,及时协调解决群众反映的合理诉求,并明确好答复时限或约群众见面细谈,不得推诿。对办理群众来电来信反映问题的情况,适时对外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四是群众发送的短信内容应包括其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家庭住址、主要诉求或建议等。对于老弱病残等原因编写短信确有困难的,也可以直接拨打电话反映。
此外,宁乡市委、市政府还提供了24小时市民服务热线:12345和法定工作时间的监督电话:市纪委市监委,0731—88980957;市委组织部,0731—88980558。
市领导
乡镇(街道)党政正职
市直相关部门负责人
来源:今日宁乡
编辑:陶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