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网—今日宁乡讯(记者 周伟 通讯员 刘海涛)近日,市法院组织对刘某某等诉某烟花制造厂79起追索劳动报酬案件进行庭前调解,由于释法说理到位、前期工作给力、筹划组织扎实,该系列案件于当日全部调解达成协议。
刘某某等自2015年起在某烟花制造厂从事装药、基建、保洁等工作,工资时有拖欠,截止2016年底企业关停时已欠下79名民工累计74万余元工资,少的有1000余元,多的有2万余元。为此刘某某等曾先后多次到企业、村民委员会及镇政府申诉讨薪。2018年1月25日,刘某某等部分民工陆续来到法庭咨询起诉事宜。
市法院在接待刘某某等人时了解到,被诉烟花制造厂近期可能有一笔到期收益可作为执行财产,如果按部就班进行开庭审理、判决,一方面刘某某等人“拖不起”,另一方面一些未起诉的民工权益也难获保障。于是,法官在详细告知起诉立案所需资料的基础上,建议刘某某等邀集其他民工分头准备起诉材料、集中提交立案。与此同时,法官冒着冰雪天气、路面封冻的困难,两次赴被诉烟花制造厂找到企业经营者进行前期调查、进行释法说理,建议通过庭前调解集中处理该系列纠纷。
为让讨薪民工少跑几趟路,法官在集中立案当天通知了该烟花制造厂两名经营者到庭,实行集中立案、当场调解。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分头负责,1人负责审查立案、1人负责审核定数、2人负责主持调解、1人负责文书起草、1人负责校对打印。从早上9点到下午4点,加班加点流水作业,当天完成了全部79件案件的立案工作,并全部促成原、被告达成了庭前调解协议,连民事调解书也绝大部分实现当天送达完毕。
在盖着法院大红印章的调解书后,刘某某感言:“来之前听说打官司讨工钱,肯定要跑好几趟、没三五个月完不成,但市法院的法官让他们觉得,讨薪路不再漫漫。”
来源:今日宁乡
作者:周伟 刘海涛
编辑:陶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