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网—今日宁乡讯(记者 李先强 通讯员 隆文辉)近日,市运管所组织召开全市2018年度营运车辆定期审验暨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强调凡年度审验不合格的运输车辆,责令限期改正或者办理变更手续,未经年度审验或者审验不合格的运输车辆不得继续营运。
据悉,营运车辆定期审验工作是一种行业监管手段,是对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合法经营的源头管理的重要举措,也是确保安全生产的重要途径。按照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营运货车和营运客车均实行常态化管理,其审验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凡定期排放检验不合格,未取得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不予办理营运车辆年度审验手续。会议强调,严禁为《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达标车型表》以外的车辆配发《道路运输证》(不含新能源车)。严格规范执法行为,严禁乱收费或擅自代理搭车收费,自觉接受经营者和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731-87821270。
来源:今日宁乡
作者:李先强 隆文辉
编辑:陶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