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网—今日宁乡讯(记者 孙新明 通讯员 彭大川)近日,县环保局接到群众举报,双凫铺镇刘某球砖厂正在非法生产,直排污染物。该局经排查发现,该砖厂属国家产业淘汰范围,没有取得排污许可证,被县环保局责令于2016年9月20日18时停止排污。环保执法人员判断,这是拒不停止排污的非法生产的行为。该局立即组织双凫铺镇政府、双凫铺派出所组成联合执法组对该砖厂现场执法。
执法组来到现场检查,发现该砖厂正在烧制红砖,仍未取得《排放污染物许可证》,仍未建设除尘脱硫等污染防治设施,向外环境直接排放污染物。执法组现场对砖厂实行了断电封窑,责令立即停止生产。同时,依据《环保法》第六十三条规定:“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被责令停止排污拒不执行的,除依法予以罚款外,有关部门应将相关责任人移送公安机关,处五至十五日行政拘留。”县环保局将依法立案处罚并将该砖厂负责人移送公安机关实施行政拘留。
县环保局负责人温馨提示:当前,我县正值灾后恢复和重建时期,环境自净能力较为脆弱,相关排污单位应当加强生产环境保护管理,做到达标排污,共同建设好美好家园。
作者: 孙新明 通讯员 彭大川
编辑:陶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