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安监局接到群众举报,称历经铺村12组一民居内存储有大量甲醇。得到这一信息后,县安监局火速出动,会同历经铺街道安监站对现场进行了核实,经查实现场确实有大量甲醇。执法人员现场收缴甲醇6.4吨,并对生产储存设备进行了查封。
在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现场共有35个灌装桶,装有大量甲醇。同时该非法窝点内电线乱搭乱接、没有采用防爆灯具、电机,存储装置简陋且不符合安全标准, 存在极大安全隐患,严重威胁到周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据当事人陈某介绍,这些甲醇是他用来送到各个酒店当燃料用的。县安监局立即调来危化车将甲醇进行转移,对现场生产储存设备进行查封,并对陈某进行立案调查。
据安监局危化科科长龙水介绍,甲醇,也称木醇,有较强毒性(致命剂量大约70mg),闪点11℃,爆炸极限6%-36.5%。甲醇应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并保持容器密封,须采用防爆型照明设备、通风设施。同时,应备有泄露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经营必须取得合法的资质。
来源:今日宁乡
作者:小范婷 熊胜兰
编辑:陶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