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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家公立医院开展医疗改革

来源:今日宁乡 作者:宋秀闺 编辑:陶湘 2015-01-09 09:5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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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改革启动后,医务工作者医疗技术和医疗服务价值得到进一步认可。

  宁乡网—今日宁乡讯 新年伊始,记者从县人民医院和县中医医院两家公立医院了解到:根据宁乡县人民政府关于《宁乡县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宁政办发[2014]28号)及有关部门统一部署,人民医院和中医医院两家试点医院于2014年12月31日起全面启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改革“以药养医”机制,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医院全部药品(中药饮品除外),实行零差率销售。同时部分医疗服务价格得到了调整。此次改革,受到了医生和患者的一致欢迎。

  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

  医药价格改革试点的主要内容: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医院销售的所有药品(中药药品除外)实行按进价“零差率”销售。

  此次医药价格改革的目标是取消药品加成,建立合理的补偿机制。医药价格改革遵循以下原则:取消医疗机构药品加成政策。按照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的要求,取消公立医院的药品加成政策(中药饮片除外),一律按进价销售药品。

  记者从人民医院和中医医院获悉,药品全部按进价销售,取消了原来加成的15%,进一步降低了患者就医的医药费用。

  人民医院药价降价后,CT单部位检查费由270元降至243元;磁共振由230元降至207元。

  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

  除取消医疗机构药品加成政策,此次改革还坚持了总量控制、调整结构的原则。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的原则,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总量不超过医院因取消药品加成减少的合理收入的80%,合理提高诊查费、治疗费、手术费、床位费、中医诊疗费、护理费等收费标准,体现医疗服务合理成本和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同时降低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价格,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价格。调整的医疗服务收费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政策范围。

  据悉,诊查费按含挂号费、诊查费和药事服务成本进行测算和调整,分设门诊诊查费和住院诊查费。门诊诊查费标准按医师技术等级制定,普通门诊诊查费控制在每次10元内,最高技术等级标准宜控制在每次20元内。住院诊查费标准控制在每天15元内。而护理费考虑护理成本及优质护理标准进行测算和调整,但一级护理收费标准不宜超过每天20元,并注意各护理等级之间标准的衔接。

  县人民医院对部分医疗服务价格进行了适当调整,如主任医师(教授)挂号诊疗费由7.5元调整为11元;一级护理费由13元调整为20元等。

  县中医医院也作了相应调整,如住院诊查费由4元调整为8元;一级护理费由13元调整为20元等。

  医生、病人齐欢喜

  县人民医院负责人告诉记者,医院进行改革后,每个科室都为病房的每个病人或者家属发送了《告病友书》,告知每一个病人医院所有药品取消加成,这给住院的病人带来了实惠。

  周爷爷因为高血压、冠心病等一些老年病住院,听到这个消息,他非常兴奋,他说:“如果我每天用药100元,那就等于我每天减少15元,我当然开心,这给我带来了实打实的实惠,也给我解决了一些实际问题。”

  对于此次改革,两家医院医生均表示欢迎,“这是对我们医务工作者医疗技术和医疗服务价值的认可。”县中医医院内科副主任医师任跃龙说。

来源:今日宁乡

作者:宋秀闺

编辑:陶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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