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网—今日宁乡讯 从2014年10月11日开始,全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补助项目建设实施“民办公助”管理。这是近日记者从县水务局获悉的。
据悉,“民办公助”是以群众为主体兴办各种社会事业,政府给予一定资金支持的一种建设模式。以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民办公助为例,就是以统一规划、尊重民意为前提,以财政补助为引导,以农民、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村组和基层水管单位为载体,变政府主导为政府引导,变农民被动建为农民自主建,建设与管理并重,投资与投劳并举,既用活用好财政资金,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又妥善解决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护的难题。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县委县政府明确,从2014年开始,全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简称县级小农水)补助项目建设实施“民办公助”管理。
申报县级小农水补助项目的对象包括:项目实施群众联户或独户、村组、农民用水户协会、农业合作组织和现代农业产业生产基地等。申报对象需填写申报表或文本(相关表或文本在县水务局网站公告栏或宁乡县防汛办QQ12307758群下载),向乡镇人民政府(或乡镇水务站)进行项目申报,乡镇人民政府(或乡镇水务站)对申报项目进行初步审核,于每年5月底前将初审通过的项目,汇总报县级水务部门;跨乡镇的项目可直接向县级水务部门申报。县级小农水补助项目申报时,应明确建后管护方案和管护主体。项目申报依照自下而上的原则,县水务、财政部门不得向下级指定项目。据县水务局负责人介绍,申报项目应符合县级农田水利建设规划;根据当地水资源条件和农业生产实际需要;项目相对连片,具有一定规模;优先解决灌溉面积大、效益好、存在安全隐患或严重影响使用功能的待建项目。
来源:今日宁乡
作者:吴晴
编辑:陶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