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专项行动,把缴获的野生蛇放生。
宁乡网—今日宁乡讯 8月4日上午8时,县森林公安局每周一次的规范执法讲评会如期进行。会上,就该局上周执法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就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研讨,并明确了相应整改措施。上述场景,是县森林公安局强化队伍建设的一个具体展示。近一年多来,该局通过着力转变工作作风、不断强化业务能力、有效提升执法规范水平等举措的实施,全面加强队伍建设,为县域生态文明建设构建了有效屏障。
推进深度化,专项整治行动效果显著
7月2日,因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东湖塘镇的杨某被县森林公安局向检察机关移送起诉。2012年初至今年3月,在未取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情况下,杨某将55.7亩生态公益林地和2.9亩商品用材林地的原有植被清除并雇用挖机平整,用以种植经济苗木,并建设活动板房一座。获悉相关情况后,县森林公安局对杨某进行立案侦查。通过大量调查取证,办案民警掌握了杨某非法占用林地的犯罪行为的确凿证据,认定其行为涉嫌非法占用农地罪,并依法采取了相应措施。
上述案件,是县森林公安局深入推进“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违规清理整治工作方案”专项行动的有力例证。近一年多来,该局将着力推进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包括非法占用林地采石采砂整治、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天网二号”、森林火案查处、“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违规清理整治”、东南板块小瓦窑整治等在内,多个专项行动得到了该局的着力推进,并取得了显著成效。
今年上半年,在火案查处等专项行动的深入推进过程中,县森林公安局共接、处警65起,查处各类案件55起,依法刑事拘留4人,取保候审3人,监视居住3人,行政拘留10人,林业行政处罚31人,收缴放生野生动物648只(条),责令补种林木620株,有效保护了生态资源,产生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反应即时化,森林火案查处快速有力
今年1月24日,菁华铺乡胡某被县森林公安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当日11时50分许,胡某在给已故祖父祖母上坟时,焚烧钱纸香烛并燃放鞭炮,因防范措施不力,引发一起森林火灾。接到报警后,县森林公安局民警立即赶到现场进行调查,发现胡某在明知气候干燥、野外用火极易引发森林火灾的情况下,仍认为只要采取足够的防范措施就不会发生森林火灾,以致导致相当严重的后果。
严厉打击引发森林火灾的违法犯罪行为,确保森林资源安全,是县森林公安局的一项重要职责。为了有效实现森林火灾案件查处的快速有力,该局在设法提升办案民警侦查能力的同时,在全县各乡镇聘请了70多名信息员,及时收集相关信息。同时,为增强办案民警的快速反应能力,该局明确规定,县内发生森林火灾时,从接警到赶到火灾现场,时间最长也不得超过1小时30分。
近一年多来,在森林火灾多发的特殊时段,县森林公安局克服警力严重不足的困难,全体民警加班加点,取消所有节假日,坚持常态备勤,确保在森林火灾案件发生后快速出警。今年春节前后,从大年三十到正月初三,该局全体警力就都没放假,并每天都有出警。正月初一凌晨1时多,在接到报警后,5名民警便连夜赶到东湖塘一森林火灾现场,快速侦破了一起森林火灾案件。据统计,从去年元月至今年6月,县森林公安局共受理森林火灾案件42起,已侦破38起,侦破率达90.5%。其中,有22起在山火全部扑灭前即被侦破。案件的快速侦破充分发挥了警示和震慑作用,遏制和减少了森林火灾的发生。
讲评常态化,执法规范水平稳步提升
去年4月初,县森林公安局开始独立行驶执法权。之后,至今年6月底,该局共办理刑事案件40起、治安行政案件14起、林业行政案件101起。并且,该局所办理的这些案件,达到了无复议案件、无败诉案件、无国家赔偿案件、无执法违法案件的“四无”效果。去年年底,在执法工作年度检查评比中,该局排名跃居全市第二。
一年多来,围绕提升执法规范水平这一主题,县森林公安局采取了多项有效措施。该局实施分片包干负责制度,在抓业务指导的同时,局领导班子成员对片区内所查办的案件全程跟踪监督。2013年年底,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退休干部在内,该局聘请了8名执法监督员,请他们就执法工作随时监督,随时挑刺。到目前,这些执法监督员已向该局提出了6个问题与建议。对于这些问题与建议,该局进行了逐一研究剖析,制定落实了相应整改措施。
每周一次专门讲评,是县森林公安局稳步提升执法规范水平的又一重要措施。这种每周讲评的制度,与该局独立行使执法权同步执行。讲评的主要内容就是将上周全局的执法办案情况进行总结,重点分析所存在的问题,并明确今后的整改措施。“才开始时,发现整改的问题还真不少,第一个星期有12个。之后,随着整改措施的及时到位,问题呈不断下降之势。到去年12月份,每次讲评会所研讨的问题基本上只有1个。”县森林公安局局长黄求文表示,在促进执法规范水平稳步提升上,每周的讲评起到了很大的作用。这一制度,将作为长效机制坚持下去。
来源:今日宁乡
作者:文/图 龚再蓉 李玲
编辑:陶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