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网—今日宁乡讯 随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审议通过,在环保部门的执法权力加大的同时,对环保部门依法行政也提出了更具体、更实际、更全面的要求。近日,记者从县环保局了解到,为增强全局依法行政意识,提高全局依法行政水平,该局聘请法学专家、教授,组织全体干职工进行了为期两天的“坚持依法行政,争做合格的行政执法人”培训。
培训班上,县法制办主任罗桂华从“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得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6个基本要求对依法行政进行了全面系统的阐述。县法制办副主任吴泽平从行政执法证据的定义和种类、收集证据、审查证据等方面进行详细的讲授,细致分析了行政执法中存在的证据收集问题,分享了行政执法实际案例,并讲授了行政处罚法。省高院行政庭专家、湖南农业大学教授陈叶兰女士作了《环境司法案例解析》讲授,通过全国十大环境群体性事件,以案说法,结合湖南省环境司法情况、环境行政诉讼、环境刑事诉讼、环境公益诉讼作了阐述。培训学员不仅受到了依法行政理论的再教育,更受到了实际案例的启发,增强了在新形势下依法行政的信心和责任。
县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江海斌表示,要把依法行政提到战略高度,推行“学懂法、善用法、强化依法行政”法制化工作方针,旨在用刚性策略、严实原则提升环保部门的依法行政的整体水平,严柔并济提升对企业的环境综合治理。同时,环保局执法人员要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执法为民”责任观念,明确“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两层含义,一层含义是必须严格依法执法、按程序执法、履行责任执法,执法行为必须有充足的法律依据支撑,不搞按道理执法、不搞拍脑袋执法;另一层含义是严格的依法行政和对企业的污染综合整治不但是切实满足群众的环境诉求,切实维护群众的环境权益,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更是站在法制社会的高度帮助企业依法办企、合法兴企,更是敦促企业尽早整治应该整治的问题,帮助提升企业的综合管理和综合竞争力,提升企业“绿色低碳值”和“良心道德值”,让企业成为受人尊重的企业。
来源:今日宁乡
作者:肖拯 孙新明
编辑:陶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