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少奇情系安居工程

来源:今日宁乡 作者:陈洪波 编辑:陶湘 2013-11-25 10:15:09
—分享—

我县首个廉租房小区和德家园一隅。

  宁乡网—今日宁乡讯 (通讯员 陈洪波)引言:“人因宅而立,宅因人得存”。房子,安身立命之本。“使居者有其屋不仅仅是一种愿望,更是一种现实。”自2007年我县率先在省内县级城市启动首个廉租房小区和德家园以来,宁乡全面启动廉租房、公租房、国有工矿棚改、林业棚改和城市棚改项目五类近80万平方米,14000多套,截止2013年10月,已保障对象11065户,其中通过新建和收购筹建廉租住房11.2万平方米(包括新建廉租房和德家园1-4期8.02万平方米、润和家园0.97万平方米,304大队朝霞苑2万平方米,收购0.21万平方米),实现实物配租2249户,发放住房租赁补贴2786户,核减租金1755户,建设公租房7.3万平方米2006套,城市棚改面积16.9万平方米,安置中低收入家庭2269户,改善中低收入家庭、覆盖全县33个乡镇的住房保障体系基本形成,真正把党的惠民温暖送到了百姓手中。宁乡逐步探索出了一条建设和管理保障性住房的新路子,得到了省委、省政府和住建部的充分肯定,继2009年成功接受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现场办公会与会代表的现场观摩和考察后,2012年被评为长沙市唯一的“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先进单位”。

  因工作岗位的幸运,笔者有幸参与宁乡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在《宁乡房产志》编修过程中,在翻阅宁乡房地产业发展档案资料中了解到宁乡的住房制度历年来就得到了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甚至牵动着国家主席刘少奇的心。建国后刘少奇回湖南农村调查研究的史料中,就记载着少奇作为党和国家领导人情系安居,为民谋住房的珍贵故事。虽然已经过去近50年了,但现今读来仍让人耳目一新,倍受鼓舞。

  “农村要还房于民”

  1961年4月1日至5月15日,刘少奇亲自率队到湖南长沙、望城两县农村调查。其间,他发现农民的住房问题,是诸多急需解决的重要问题之一。

  1958年至1960年,由于“五风”的影响,致使农民的住房大量毁坏:旧房的陈砖茅草作肥用,拆一批;人员集中搞“军事化”,房屋空出无人管,倒一批;炼铁炼钢要木柴而乱拆房,烧一批;集体办食堂,办企业等,占一批……如此一来,使农民住房急剧减少。据中央工作组调查统计,全省农村40%的房屋被拆毁;长沙县、宁乡县拆毁的农房均达33%;农民搬动住房的达60%。刘少奇蹲点的天华大队,1957年共有房屋1545间,人均1.3间,到1961年4月仅有住房717间,为原房的46.4%,人均仅0.6间,最少的生产队平均每4人1间房。农村食堂拆伙后,为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农民强烈要求回原屋居住,住房问题便显得十分尖锐突出。特别是原屋被拆被占而住他人房屋的农民,被逼得无家可归,更是凄惨。

  带着这个问题,刘少奇深入调查,广泛听取意见后,提出了“农村要还房于民”的意见。就是在明确产权归原主的基础上,凡占用的民房,尽快退给社员居住;集体拆毁或损坏的民房,坚决折价退赔或限时帮助修建或维修;空出的房屋,调剂居住;房屋多的户,可以折价租借或出卖;对无房的农民,由组织调剂住房。

  根据刘少奇的意见,天华大队经过十余天的先行试点和紧张工作,农民住房由717间增加到1041间,人均由0.6间增加到0.87间。占总户数67.7%计176户固定了产权,可回原屋居住;需搬动的73户,已有41户搬妥了住房;房屋被拆,暂未固定产权,也无原屋可住的84户,已由大队统一调剂、租借;需赔偿或维修的,也都在按决定实施。这样,农民的住房问题很快就得到了基本解决。人民群众十分满意:“定了屋,就定了心,定了生产,”“少奇同志真是和我们心贴心,想到一块了。”

  刘少奇高瞻远瞩,心系群众。他由长沙、宁乡两县农民的住房问题,想到湖南全省和全国人民的住房问题。为此,他组织中央调查组于1961年4月27日写出了《关于广福公社天华大队房屋情况调查和处理的意见》给湖南省委。5月7日,他又就农村房屋问题亲自给省委第一书记张平化写信。

  “把房子分给无房的社员住”

  1961年5月2日,刘少奇由长沙县再到宁乡县调查蹲点。3日至9日,就住在他已阔别近40年的花明楼乡炭子冲旧居。

  调查中,刘少奇发现宁乡县农村的房屋损毁严重,社员乱住的户达40%至60%,无房户被赶得走投无路。为此,他深感愧疚不安,多次向群众当面检查道歉;要求干部刻石立碑,今后不再犯“五风”错误;指示各级各单位尽快解决好农民的住房问题;多次提出,把自己的旧居分给无房的社员居住。

  关于刘少奇旧居,他虽然多次要求让出,但当地组织和工作队认为:“全国人民瞻仰的地方,留几间房子供参观没有什么不应该,而且群众也确实没有什么意见。”所以,没有及时按刘少奇的意见办。

  5月7日,刘少奇在旧居召开干部和群众代表座谈会,他又一次严肃而诚恳地当众宣布:“旧居纪念馆不办了,把房子分给无房的社员住。”并耐心地劝导大家:“这栋房子现在不要专门留着参观,让社员搬进来住,等到大家将来有更好的房子,不想住这栋房子时再留不迟。”请求大家理解他的心意和群众的真正要求。

  无论干部或群众,凡是知道刘少奇要让出旧居给农民住的,无不为之感动:“刘主席实在太关心我们了,太谦虚朴素了!”同时认识到:刘少奇让旧居是诚意的,也是适合群众内心的真正要求的。联合工作队和花明楼公社党委经过认真研究,并充分听取干部和群众的意见,将刘少奇的旧居及其伯父的房屋除留4间外,很快把其余的房间全部分配给无房的12户社员共31人居住。刘少奇得知后,感到十分高兴。

  制定《关于解决当前社员住房的意见》

  5月9日下午刘少奇从黄材水库修建工地视察返回县城,路过双凫铺黑塘仑,下车察看时,路边屋里传来伤心的哭泣声,他和王光美走到这户人家,关切地问哭泣的妇女。那妇女一时想不起这位慈祥的老人是谁。随行的同志告诉她:“这是刘主席,有什么你就大胆地说吧!

  妇女边哭边诉说着:“食堂散了,大家要回原屋,大队限我今天腾出房子,我往哪里搬啊”!

  “你的房子呢?”一位随行的同志问。

  “土改时分了五间正屋,一间杂屋,可是房子前两年被拆了。”

  在场的大队会计向刘少奇介绍了妇女的情况,少奇对会计说:“你告诉大队书记,不要让她搬,就说是我说的。县委会有个文件下,鸟必有窝,人必有屋呀”。傍晚,刘少奇和王光美回到县城,住在县委机关一间电话会议室里。晚饭后,他找来主管农业的县委副书记何长友,让他汇报全县社员的住房情况。何长友汇报说:“全县原社员住房70多万间,前两年大搞“茅屋洗藻”(即用茅屋的茅草沤肥)拆掉一批;大炼钢铁拆掉一批;大办公共食堂,强调集中又拆掉一批,这样共拆掉了15万多间,社员住房减少了20%多。现在还有5%以上的社员住房被公社、大队、企业占有。公共食堂解散后,社员要求住原屋,一动引起百动。”

  刘少奇和王光美听了百感交集,严肃地对何长友说:“我们革命的目的,就是要解决广大人民群众吃饭、穿衣和住房问题,不然要我们共产党人干什么呢?”他要求县委立即起草一个解决当前社员住房纠纷的文件。当晚,县委立即组织人员草拟文件,并把刘少奇强调的几点作为文件的主要内容,这就是:一,重申党的政策,公社、大队、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平调社员的房屋一律要退还,并应先退给被平调或被拆毁房屋的社员;二、社员搬家,要经社员大会决定,大队统一安排,公社批准;三、在现在条件下,暂不提“屋归原主”的口号,社员与社员之间,不应当直接进行房屋借租和购买;四、现有土地、劳动力、自留地一律不动;五、社员住房解决后,要确定产权、发证。文件初拟出来后,已是次日凌晨两点,刘少奇又亲自作了仔细的审阅和修改。并作了如下批示:“何长友同志,此件我作了一些修改,是否妥当,请酌定。此件是否印发或在电话会上通知各公社、各大队,也请你酌定。将此件立即报告省委。”

  经过刘少奇亲笔审阅的这份县委文件《关于解决当前社员住房的意见》很快下发到各公社、大队。接着中共湖南省委转发了这个文件,同时,刘少奇还派人将此文件送到在杭州的毛泽东审阅,后来批准在全国执行,这份文件对当时全县解决和防止房屋纠纷的工作起了重要的指导作用。

  还房于民,让房给民,出台政策惠民,这些无不体现了刘少奇实事求是的思想、深入实际的作风、敢于负重的勇气、勤政爱民的情怀,为我们留下许多思考和启示。

  当前,我们的住房条件和宜居环境早就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就宁乡而言,已经初步构建了房地产市场稳健和保障性住房协调和谐格局,“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梦想的阳光正照进现实。尽管当前安居工程推进中还面临着资金、用地等方面的困难,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刘少奇同志情系安居亲力亲为的作法,对于坚持科学发展观,推进安居工程,健全住房保障体系,改革制度、改造房屋、改善环境,把住房保障制度改革这件民生大事切实抓好,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来源:今日宁乡

作者:陈洪波

编辑:陶湘

阅读下一篇

返回宁乡网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