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3月份起,县公安局集中开展出租屋“三治三防”专项行动,取得了显著成效。7月19日,花明社区民警汤湘武来到春城路金元巷,逐户上门了解当地居民的房屋是否出租,记录承租人的身份证、手机号码等信息,并留下警民联系卡。市民刘俊国家里有二十多间房屋出租,他告诉记者,社区民警们经常上门清查,并一再嘱咐他将租户的信息及时反馈,以便及时更新,让他觉得生活得更有安全感。
据了解,为全面深化平安宁乡、法治宁乡建设,进一步加强和创新流动人口与出租屋服务管理工作,强化“以房管人”措施,提升出租屋服务管理水平,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县公安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出租屋“三治三防”专项行动。三治:治理违法违规的出租屋业主,治理违法违规的出租屋承租人,治理出租屋包括家庭小旅社安全隐患。三防:防止出租屋内发生“黄赌毒”等治安案件,防止出租屋内发生严重的刑事案件,防止出租屋内发生消防、治安、危爆等安全事故。从3月份起,县公安局组织民警对辖区出租屋和流动人口开展地毯式清查,重点突出高层楼房、城郊结合部、“城中村”等出租屋和车站、大市场、学校等周边的出租屋,重点掌握小旅社、家庭旅馆等场所信息登记与治安管理情况、出租屋业主与承租人责任落实情况。截至目前,共处罚1035起,治安拘留3人。据悉,专项整治行动将延续至今年年底。期间,对不如实依法申报和不依法纳税的出租屋业主,安全隐患突出、管理不规范的出租屋和中小旅社,公安机关将依法进行整改和查处,整改和消除一批治安隐患。
来源:今日宁乡
作者:彭倚
编辑:陶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