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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早籼稻最低收购价有关政策解答

来源:今日宁乡 编辑:陶湘 2013-07-24 11: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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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什么叫做粮食最低收购价?它的目的是什么?

  答:当市场粮食价格下跌到国家公布的粮食最低收购价格(2013年产早稻132元/百市斤,2013年产晚稻为135元/百市斤)时,国家启动“粮食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对主要粮食品种(长沙地区为常规早籼稻和晚籼稻)执行托底收购。其目的是为了防止“谷贱伤农”,保护种粮农民的利益和种粮积极性,以稳定粮食生产,确保国家粮食安全。

  二、谁是粮食最低收购价的执行主体?

  答:粮食最低收购价的执行主体是中储粮总公司和下属分公司及所指定的委托库点。

  三、粮食最低收购价启动有哪些程序?

  答:1、制订: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部、粮食局、农发行、中储粮总公司联合制定“粮食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并向社会公布。

  2、启动:当早籼稻市场价格下跌到国家公布的早籼稻最低收购价格时,由中储粮分公司协商省级价格、粮食、农业、农发行等有关部门及时提出启动预案的建议,报中储粮总公司批准在相关区域内启动预案,并报国家有关部门备案。

  3、执行:由中储粮总公司直属企业及所委托库点负责执行。

  4、终止:当市场价回升高于国家规定的最低收购价时自动停止托市收购,或者当最低价收购时间到规定的终止时点(今年早稻最低价收购截止时间为9月30日),即停止托市收购。

  四、粮食最低收购价的内容是什么?

  1、执行最低收购价的委托收储库点要严格执行国家收购政策,不得压级压价、抬级抬价收购;不得拒收农民交售的符合标准的粮食;及时结算农民交售早籼稻的价款,不得给农民打白条。非指定执行最低收购价的委托收储库点对农民送售的粮食可随行就市实行市场收购。

  2、收购价格:最低收购价是指承担最低收购价收购任务的收购库点向农民直接收购的到库价。早籼稻最低收购价每市斤1.32元,以2013年生产的国标三等早籼稻为标准品,相邻等级之间等级差价按每市斤0.02元掌握。

  3、收购质量:早籼稻具体质量标准按稻谷国家标准(GB1350-2009)执行,即:杂质1%以内,水分13.5%以内,出糙率75~77%(含75%,不含77%),整精米率44~47%(含44%,不含47%)。执行最低收购价的早籼稻为2013年生产的等内品,不允许新陈混杂、早晚混杂;对水分、杂质等超过国家标准规定的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局、财政部、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印发〈关于执行粮油质量国家标准有关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粮发〔2010〕178号)有关规定进行扣量、扣价,整理达标合格后方可入库储存。

  五、什么是今年粮食最低收购价的“四指定”?

  答:1、品种指定:是指2013年产的普通早籼稻。

  2、价格指定:早籼稻最低收购价(到库价)为132元/百市斤。

  3、时间指定:早籼稻最低收购价收购起止时间为7月22日—9月30日。

  4、库点指定:中储粮公司所属企业及所委托的库点。

  六、今年我县指定的早稻最低价收购库点有哪些?

  答:今年我县早籼稻最低价收购价委托收购指定库点总共有9个,分别是中储粮宁乡直属库本库点、中储粮宁乡直属库朱石桥库点、湖南盛湘粮食购销集团有限公司本库、宁乡金霞粮食购销有限公司毛家咀库点、唐市库点、回龙铺库点、道林库点、停钟库点、泉塘库点。(如有新批库点,及时另行公布)

  七、企业执行粮食最低收购价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1、不得压级压价、抬级抬价收购,不得拒收农民交售的符合标准的粮食;不得给农民打白条;不出现收购“短斤少两”坑农行为。所用计量器具必须是经技术监督部门检定合格后的计量器具。

  2、优化服务措施。及早做好入库人员、设施安排,开设结算窗口,有凉棚、茶水处和整晒场地,公布收购价格、质量标准等,做到“价格上榜,标准上墙,样品上台”,为农民送粮实行一站式服务。按规定明码标价,在收购场所公示粮食品种和质量标准等;按国家粮食质量标准对收购的粮食进行检验。

  3、粮食仓储设施应当符合粮食储存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

  八、我县粮食最低收购价举报电话有那些?

  凡发现收购企业或粮食经纪人在收购时有“短斤少两”、“压级压价”、“打白条”等坑农伤农行为,可向当地或高一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投诉举报。

  举报电话:

  宁乡县粮食局:

  87883695、87882304、87882332

宁乡县粮食局

2013年7月23日

来源:今日宁乡

编辑:陶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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