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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拳整治摩托车打伞成效显

来源:今日宁乡 作者: 文/图 彭倚 贺美容 编辑:陶湘 2013-05-30 10:4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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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查扣的打伞摩托车。

对查获的非法打伞的摩托车一律依法扣留。

  夏天来了,不仅走路的市民打起了防晒伞,街头越来越多的摩托车上也打起了伞,以防晒防雨为卖点吸引市民乘坐。不过,摩托“打伞”容易失去重心发生侧翻,并遮挡其他正常行驶人员的视线,与行人和其它车辆发生刮擦,存在着严重的交通隐患。近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交通局、县城管局等部门联合,对摩托车非法安装伞具行为进行集中整治。通过整治,摩托车打伞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

  相关部门:重拳出击进行整治

  5月22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集结70余名警力,出动5台警车,严厉整治我县城区内的摩托车打伞行为。当日下午,记者随同执法队员们一起出击执法,发现城区打伞摩托车众多。在老汽车站附近的十字路口,不到5分钟便有11辆打伞摩托车经过。参加整治的执法队员们机动巡逻和定点守候相结合,对看到的打伞摩托车实施拦截并扣查。据县公安交警大队大队长林山青介绍,当天的行动,共抓获了50多台打伞摩托车,“我们将对驾驶员进行严肃处理,对没取得驾驶证驾驶摩托的一律进行拘留。”

  5月24日,联合执法组开展整治摩托车打伞行为执法行动。与22日不同的是,当天路面打伞摩托车已经极少,一位执法人员告诉记者,通过连日来的整治,街面上打伞的摩托车呈与日俱减之势。5月24日当天,查处打伞摩托车24台。

  当事人:以后再也不安装伞具

  记者随机采访了几位打伞摩托车车主,这些车主均表示清楚安装伞架存在安全隐患,但是都抱着侥幸心理。在摩托车被扣留后,这些车主均表示以后再也不在摩托车上安装伞具了。

  邓先生的摩托车是5月22日从白马桥前往经开区时在金牛角王路口处被交警扣留的,对此,邓先生懊悔不已。“我知道这是违法的,因为这样容易发生交通事故。”邓先生告诉记者,他就见过打伞摩托车出事的情况,“那个摩托车伞撞到货车的后尾。”

  但是,亲自见过摩托车打伞出事的邓先生并没有以此为鉴,“虽然心里有点害怕,但是觉得这种事情不会发生在我自己身上,没有往坏处去想。”邓先生说,打着伞既可以防雨又可以防晒,为了图方便,就把危险抛到脑后了。经过交警部门的教育和处罚,邓先生表示今后再也不图方便了。

  采访中,摩托车车主张先生也表示其实知道打伞的危害,“这个危害比较大。经过今天这么一教育,以后肯定不会了。”

  市民:希望能有长效措施

  对于交警部门的整治行为,市民大多拍手叫好。市民彭飞武说,摩托车打伞既影响城市形象,又不安全。“早就应该打击了,宁乡太多了。第一是在行驶过程中,打着伞肯定有阻力,有阻力就影响车子的平衡,而且还遮挡了视线,很不安全;第二是摩托车打把伞就像七八十年代的慢慢游一样,让人看着不舒服,影响了城市的品位。”

  市民王女士称自己从不坐打伞的摩托车,这与她的一次经历有关,“去年在一次交通文明劝导志愿者活动中,一辆打伞摩托车从我身边经过,把我帽子都挂了,还差点伤到了我的眼睛。”王女士说,自己因此再也不愿坐打伞的摩托车,“觉得很不安全,而且很不文明,是应该取缔了。”“这种现象,每次打击一次好一点,但是过了又冒出来了。”市民刘先生认为,对摩托车打伞的现象,还是要有长效措施,“最好从根本上治理。”

  隐忧:摩托车打伞如何根治?

  记者了解到,一位车主在5月23日安装伞具摩托车被扣留罚款后,于5月24日再次因为安装伞具被交警部门抓获。类似的情况并不罕见。交警部门表示,对摩托车打伞,是抓一批,震慑一批。“由于摩托车打伞既违法又危险,我们将驾驶打伞摩托车归纳为严管重罚的交通违法行为之一,将形成严格管理和查处的长效机制,坚决遏制摩托车打伞的不良势头,对驾驶打伞摩托车的违法行为实施‘六个一律’的处理原则。”林青山说。“六个一律”即对查获的非法打伞的摩托车一律依法扣留;对无证驾驶者一律依法拘留;对达到报废标准的摩托车一律依法报废;对其他交通违法行为一律一并依法处罚;对违法行为的罚款一律依法从重;对非法营运证据确凿的打伞摩托车另外一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一并处罚。“源头管理很难。我们只能对其非法改装进行处罚,而交通局只能对摩托车的非法营运进行处罚,但举证困难。”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贺志明表示。尽管摩托车打伞的治理是城市治理的顽疾,但交警部门会对这一行为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打击,形成常态化打击之势。“同时,我们还将利用各类媒体和媒介进行宣传,让摩托车驾驶员和广大市民都知晓这一行为的危害性。我们也呼吁广大市民朋友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为了城市的形象,不要改装摩托车和安装伞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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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文/图 彭倚 贺美容

编辑:陶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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