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我县某单位上班的张先生,是一名有20多年工龄的公务员,每月工资3000多元。今年元月,他姐姐的儿子结婚,张先生参加婚礼时送了1000元的礼金。他认为这无可厚非。此外,张先生元月还参加了约10场各种宴请,礼金开支超过3000元。“一般朋友或同事就送200元,关系好的就多给点。”张先生算了一笔账,2012年他的工资收入约5万元,但是,参加各类红白喜事花费两万多元。上有小、下有老的他为此经常入不敷出。
人情之重 不堪承受
家有喜事安排宴席招待亲朋好友,是中国人的传统。然而,近年来,我县除了婚嫁丧事外,小孩满月或周岁、祝寿、升学或入伍、乔迁、开业庆典、工作调动等事均兴操办,还互相攀比,甚至有的摆上百桌的酒宴。不少人感叹:人情之重让人不堪承受!
春节假期,在我县某乡政府上班的小周,“喝酒”压根就没有消停过。同学结婚、表哥小孩出生、同事家迁新居、领导老母亲住院等,不但占据了假期的时间,耗费了精力,钱包更是空空如也……小周不禁感叹,人情支出真的是“压力山大”。小周说,自己一个月工资3000元左右,除去房贷1500元、生活费固定开销1200元左右,所剩无几。为尽量节省人情开支,出手前小周也通过打探行情尽量控制在“市场均价”内,但没办法,人情往来身不由己,行情看涨。比如说同学结婚,虽然自己早些年结婚他才封200元的红包,但现在行情变了,自己拿200元根本就出不了手。
红白喜事的支出人皆有之,也是人之常情。但是回想一年来这方面的支出,小周却是苦不堪言。本来收到喜帖应该替发帖人高兴,人家生病住院也是无可奈何,封个红包是人之常情,既可表达庆贺慰问之意,又可联络深化感情。可这种人情支出实在太沉重了。小周粗略算了一下,一年花去的礼金不下1万元,平均每月就要上千元。这对于一个工作不久靠工资收入生活的年轻人来说,实在是一个“想说爱你不容易”的负担。
问卷调查 我县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过多过滥
为全面了解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现状,广泛听取意见,找准存在的问题,今年元月,县纪委、县监察局通过问卷调查的形式对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情况进行了调查,调查结果让我们吃惊。
调查表明:年参加宴请次数在10次以上占87%,年人情开支在5000元以上的达86%,认为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现状正常的仅占7%。
问卷调查共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发放调查问卷6958份,收回调查问卷6783份。调查问卷用7个题目对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现状进行了调查。调查结果发现,平均每年参加各种婚丧喜庆宴请次数在10次以下的仅占13%,在10-20次之间的42%,20-30%的25%,30-40次的12%,40-50次的4%,50次以上的3%;每年的人情开支数额在0.5万元以下的14%,0.5-1万元的36%,1-2万元的36%,2-3万元的9%,3万元以上的5%;参加婚丧喜庆事宜获得信息的方式主要有主人送请帖邀请、主人当面口头邀请、电话或短信邀请、单位通知、其他人员转达等;对我县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现状认为正常的仅占7%,不好评价的24%,过滥的56%,奢侈浪费的48%,借机敛财的27%。
调查问卷还对各种喜庆事宜适合参加的人员、适合操办的桌数、正常礼金数额、应采取什么措施、监督方式等进行了调查。结果表明,各种喜庆事宜适合参加人员依次为亲戚、同事、同学、战友、有人情往来朋友;适合操办的桌数大多认为以10-30桌之间为宜;对正常礼金数,38%的人认为应200元以下,48%的人认为在200-400之间合理,12%的人认为应400-600元,2%的人认为在600-800元之间,7%的人认为要800元以上;67%的人认为应对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进行制度约束,7%的人认为不要理睬,23%的人认为应进行媒体曝光,31%的人认为应严肃查处。
此外,县纪委、县监察局还通过“宁乡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的“在线调查”栏目和县电视台图文信息频道向社会各界进行了问卷调查,共获得回复信息145条。其中对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现状认为正常、不好评价均为10%左右,而认为是过多过滥、奢侈浪费、借机敛财的57%;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应操办哪些喜庆事宜的问题,认为不应操办自己生日的为85%,不应操办工作调动的为87%,认为不应操办升学或入伍、乔迁、小孩满月或周岁、父母寿诞的均超过了70%到80%;80%的人认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应邀请二级单位人员、单位以外系统以内人员、无人情往来的朋友和服务对象参加婚丧喜庆事宜,反对以单位形式通知参加婚丧喜庆事宜的也占80%以上;对礼金数额的调查,认为应控制在200元以下的占48%,200-400元的占45%,400元以上的不到10%。
从调查结果可以看出,大多数被调查对象认为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时存在过多过滥、奢侈浪费和借机敛财现象。大多数被调查对象认为不应操办乔迁、自己生日、工作调动等事宜,操办婚嫁、丧事要适度控制规模,应该控制参加的人员范围,可以接受亲属、同学、战友、有人情往来的朋友参加,不应邀请服务对象、二级单位人员、无人情往来的普通朋友、单位以外系统以内人员参加;普遍认为人情往来金额应该控制,以400元以下为宜。
“严规”出台刹大操大办之风
针对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时存在过多过滥、奢侈浪费和借机敛财情况,近日,县纪委、县监察局将出台《关于禁止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的实施办法》,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进行明确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带头移风易俗,以身作则,一般不得操办升学、参军、乔迁、生日、生育、升迁、开业等事宜。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积极引导社会各界抵制大操大办的不良习俗,不参加他人大操大办的人情宴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确有婚丧喜庆事宜需要操办的,应按干部管理权限,实行分级报告审批制度。禁止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婚丧喜庆活动中有下列行为:不按规定程序报告、不如实报告或报告未获批准继续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亲自或授意他人向亲属以外人员发放请柬、通知;操办事项和规模超过规定范围;使用公务、执勤执法车辆;用公款(物)送礼;在本单位、下属单位或管理服务对象所属单位报销操办费用或要求其承办有关事项;收受管理或服务对象礼金、礼品;影响正常公务活动、工作秩序和交通秩序。“整治大操大办绝对不是一两天的事,我们将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大操大办整治行动落到实处,取得成效!”县纪委、县监察局相关负责人强调,我县将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明查暗访,严格实行责任追究,情节较轻的给予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等组织处理;情节较重的,按有关规定追究纪律责任。同时,鼓励广大干部群众对大操大办借机敛财行为进行监督举报。
移风易俗 党员干部带头倡导
“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意思是说,上层的道德好比风,平民百姓的言行表现像草,风吹在草上,草一定顺着风的方向倒——“上行下效”的道理无不提示我们,移风易俗需要党员干部带头倡导,全民动员互相监督,才能更好地弘扬社会新风,革除陈规陋习,不让“移风易俗”停留在口头上,真正将“移风易俗”落实到每一个角落。
要将“移风易俗”真正落到实处,最终还是得落实责任,加强监管。首先,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舆论氛围。利用电视、报纸等媒体,鞭挞大操大办行为,宣传移风易俗的典型,引导全社会树立勤俭节约、遵纪守法、关心集体的社会新风气。其次,要发挥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带头“移风易俗”。对那些奉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领导干部,一旦查出,严厉处罚。
治理“红色账单”是顺应民心所向
□龙佳
越来越多的人不堪人情重负。县纪委和监察局组织的调查表明,年人情支出在5000元以上的超过八成。特别是到了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节假日期间,更是“请柬”不断,应接不暇,有时候一天要赶多个场子。面对“红色帐单”,钱包越来越瘪,却又无可奈何。只等自己搭上个“喜事”,也广撒“请柬”,一朝收回成本。婚丧、生日、升学、乔迁、生崽等都成了宴请的理由,而且大操大办。此风愈演愈烈,不仅铺张浪费,还伤了社会风气。尤其是公职人员大操大办,更是坏了干群关系,损了政府公信力。
县纪委、县监察局出台的《关于禁止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的实施办法》,犹如一场“及时雨”,来得正是时候,顺应了民心所向。这将在一定程度上有效遏制公职人员大操大办喜事的歪风与陋习,有利于净化社会风气。“礼尚往来”固然不错,但“君子之交淡于水”。我们要倡导文明的社会交往方式和健康的生活情趣,避免把人情关系庸俗化和势利化。治理“红色账单”,更需要国家公职人员带头。公职人员手中握有公权,如果家里操办婚丧喜庆,向关系人、服务对象发邀请,就有借机“谋私利”的嫌疑。出台文件加以规范,从本质上看是爱护国家公职人员,维护干部队伍良好的形象。
文件已出台,关键就是执行。就像“孙悟空”的“紧箍咒”,适时紧一紧,总能发挥实效。要靠健全权力监督机制,落实问责制度,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作为领导干部,也是有血有肉的人,子女嫁娶,父母过世,喜悦与悲痛的心情都可以理解。但是,表达快乐与哀思的方式很多,作为领导干部,更应该带头简化婚丧嫁娶之事,杜绝攀比之风、奢华之风。
来源:今日宁乡
作者:刘淑兰
编辑:陶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