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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腕根治“违建”顽疾

来源:今日宁乡 作者:李宏伟 陈芳 编辑:陶湘 2013-02-07 21:4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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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马大道东二街内的一处违法建筑被依法强制拆除

 

  违法建设,是一种始终不能让政府和市民释怀的违法现象;控建拆违,是一场没有硝烟却绝不能手软的硬战。在城市建设不断发展、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的今天,宁乡人民的幸福指数不断攀升,城市品位与综合实力与日俱增,宁乡正朝着宜居宜商、环境优美、和谐文明的目标阔步前行。然而在这美丽与幸福背后,我们的城市却时不时出现与城市化进程极不和谐的一幕,那就是城市发展中的“毒瘤”——违法建设。它的存在,严重扰乱了城市规划,损害了城市形象,阻碍了宁乡健康发展的步伐。为此,去年以来,我县把控建拆违工作作为十大民生事件之一,重拳整治,一场轰轰烈烈的控建拆违专项整治行动在全县拉开帷幕。

  直击现场:违建蔓延成为城市顽疾

  去年12月下旬,通过县城管、规划、国土、住建以及各乡镇、社区(村)等相关部门摸底调查发现,近年来,在城区及周边乡镇一些群众受利益趋动,违法建设屡禁不止,严重阻碍城乡建设发展,已经成为影响城市容貌的“毒瘤”,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通过走访调查,记者发现城区及周边乡镇违法违章建筑主要存在如下三类现象:

  现象一:整栋房屋建设

  去年12月24日,县城管局执法队员在城郊乡石头坑村发现一处新建房屋赫然立在平地上,房屋主体已经建成,100多平方米的房屋外立面贴上了瓷砖,里面的装修还尚在进行。建设房屋的李某声称,这是自己建设的“过渡房”。

  在白马桥乡白马社区,居民林某认为在自家院子新建房不需要办理相关手续,擅自在屋后空地建起了一间40多平方米的房屋,准备用来饲养家禽。

  现象二:升层、改扩建房屋

  一部分农户、居民利用双休日、节假日、甚至夜间突击抢搭乱建,违章升层,擅自扩大房屋面积。12月24日,宁乡经开区城管分局城管队员走访调查中发现双江口镇长兴村村民肖某在建房屋时私自扩大建设面积。经查,肖某向有关部门申请获得建房审批底层占地面积160平方米、建筑面积160平方米的建房许可。然而现场测量发现,肖某在建房屋仅占地面积就有326.35平方米,超过审批面积160多个平方米,执法人员当场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1月6日,县城管局、白马桥乡政府联合对白马桥乡范围内的三处违法建筑进行了拆除。在白马大道一加油站旁,当地居民利用平地建起了违法建筑,准备做洗车房。据现场负责拆违的工作人员介绍,该处违章建筑占地面积100多平方米,为砖木结构,水泥砖之间只用石灰涂抹,安全系数极低。该建筑也给附近加油的车主带来了极大的安全隐患。

  现象三:黑房产开发

  少数人利用从改制企业、拆迁安置户、集体村民手中购买土地,既不办理规划审批手续,又不办理报建报监手续,擅自上市交易,牟取暴利。黑房产开发,形成非法的隐形市场,造成国家税收和财政收入的大量流失,浪费了宝贵的土地资源,影响了城市规划的实施,扰乱了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1月8日,县城管局、公安局、征拆办、历经铺乡政府组织执法人员对位于东城怡园和沙河佳园小区之间的违法建筑进行拆除。该处违章建筑占用消防通道进行建设,占地200多平方米,已经建到了两层楼高,当天,执法人员依法进行了强制拆除。

  据调查统计,县城规划区近10年来违章建筑的总量为451579.95m2。2000年以后建设的户数749户,面积212709.2m2;历史建筑户数650户,面积105993.2m2;升层的228户,面积29015.14m2;棚屋380户,面积44656.28m2;未经批准的黑房产面积35222.75m2;安置区擅自扩大面积升层建设的户数90户,面积1995.78m2;经批准超面积建设的26户,面积3987.6m2;从事经营、出租的违法建筑35户,面积61194.67m2。

  原因剖析:违法建设从何而来?

  这一处处的违法建筑物是如何建起来的?据记者调查了解,首先,部分违法建设者的唯一目的就是非法获利,骗取国家补偿。其次,“黑开发商”假借危旧房改造等名义搞地下开发。再次,一些居民违章建房的目的并不是为了自己居住,而是想拿来出售或出租,以获取经济利益;部分群众还存在侥幸、攀比心理,利用执法空隙进行抢建。当然,也有极少数干部缺乏大局意识,对违法抢建行为听之任之,没有尽到及时发现、制止和上报之责。

  历经铺乡宝塔村村民饶某违章搭建了一处150m2的砖木结构建筑,我县执法人员发现后,依法对其进行了强制拆除。饶某告诉记者,其实他早就知道违法建设工程会被无偿拆除,但认为宝塔村位置相对偏僻,便怀着侥幸心理,趁城管执法间隙突击建房。他也很后悔:“早知道如此,我一定不会建造这个棚屋了,现在至少损失了几万元。”

  违法建筑这颗城市“毒瘤”,如果不及早清除,不仅破坏城市规划,有损城市的整体形象,也带来安全隐患,在市民中间所产生的负面影响是不言而喻的。

  在东沩社区生活了40多年的老居民刘阿姨对违法建筑深恶痛绝,对其危害更是如数家珍。她说,大多数违法建筑物质量没有保障,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严重威胁人身财产安全;同时影响城市建设规划的实施和市容市貌,与优美的城市环境格格不入,增大了今后的改造建设成本;而且,违法建筑物妨碍了周边住户,容易引起邻里矛盾,严重影响小区和谐生活。“要治理违法建筑,重要的是把违法建筑扼杀在萌芽状态。”市民李先生告诉记者,在一些城乡结合部,有不少家临街或居住在小巷子的市民,都在自家门前的空地上搭个棚子出来。这些违法建筑既阻碍交通,也破坏了大家共同的生活环境。对这种现象,执法部门应加大执法力度,维护城市规划的严肃性和法律的尊严,严格依法拆除各类违法建筑。

  铁腕行动:对违法建筑“零容忍”

  在去年12月27日召开的控建拆违专项整治工作大会上,县委副书记、县长周辉部署控建拆违工作,指出整治行动重点拆除七类违法建筑,即沿路沿河违法建筑、非法用地违法建筑、妨碍建设违法建筑、安全隐患违法建筑、顶风突击违法建筑、大型典型违法建筑、党员干部违法建筑。该项工作按照“无偿拆违、有偿拆迁”、“先拆违、后拆迁”的总体要求和“依法拆除、强力推进、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属地管理、协调配合”的原则强势推进。凡是未经规划、国土审批的一律定为违章建筑,凡是违章建筑一律不能在规划、国土、住保等职能部门办理合法手续,凡是违章建筑一律拆除不补。随后,县委、县政府印发了《宁乡县控建拆违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颁布了《宁乡县制止违法违章建筑十条禁令》,重拳出击控建拆违,绝不姑息违法建筑。“对于违法建筑,及早发现、及时拆除,做到‘发现一起、拆除一起’,确保零增长、零违纪、零冲突。”周辉表示对违法违章建筑实行“零容忍”。

  目前,县城管联合公安、法院、乡镇等相关部门开展大规模拆违行动23次,拆违85户,面积达8972.04m2。其中金洲镇拆违1户,面积300m2,历经铺乡14户,面积1293.6m2,玉潭镇46户,面积2475.24m2,城郊乡(包括经开区)13户,面积3160.2m2,白马桥乡8户,面积1143m2,夏铎铺镇3户,面积600m2。共下发违法建设工程认定书、告知书共400份;下达自行拆除通知书636户,控违67户面积9110.42m2。尤其对历经铺东城怡园业主唐某擅自占用消防通道建房,白马桥东二街吴某违法建筑、城郊乡茆田村民活动中心、南郊小学等四处影响较大的违法建筑,依法依规进行了强制拆除,起到了警示一方、震慑一片的效果。

  县城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春节期间,控拆大队将保证半数以上的执法队员值班,两大园区、三乡一镇、金洲镇、夏铎铺镇等也将加大力量,坚持每日一至两巡,不出现时间盲区和区域盲区,重点监控,严查快处。

  思索与建议:治理违建要防患于未然

  违法建设不仅增加了拆迁难度,而且极大增加了征收成本,给城市发展、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带来了极大的负面影响;违法建设导致大量公共土地资源被少数人侵蚀,挤占了城市发展空间,破坏了人居环境,严重破坏了社会公平正义。对一个城市而言,清除违法建设这颗“毒瘤”,提升城市形象,改善城市环境,已成为民心所向。

  我们看到,违法建筑能在一夜之间就“长”一层,一个星期左右几层高的违法建筑就建好了,在如此快的建筑速度之下,其房屋质量可想而知。但在打击违法建筑的过程中,一个关键的问题是违法建筑一旦建成,想要拆除就会难上加难。如何在违法建筑刚刚露头的时候进行有效制止和打击呢?

  监管是关键。其一,事前进行监控,防患于未然。其二,一旦发现苗头,能够及时做出应对处理。要做到这两点,各级各部门要落实层层监管,一方面要对乡镇、村等基层干部进行城乡规划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做到主动宣传,对群众进行引导教育;另一方面,加强执法的力度,依法严惩违法建房者。

  另外,打击整治违法建筑,拆除仅是手段之一,最关键的是让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意识深入人心。只要各个部门和全社会公民的法律意识普遍提高,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水平才能真正上一个新的台阶。

来源:今日宁乡

作者:李宏伟 陈芳

编辑:陶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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