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市场价格秩序,确保我县春节、“两会”期间以及当前恶劣天气影响下的市场价格基本稳定,县价格监督监察局近日特发价格政策提醒告诫书。
告诫书要求,全县广大经营者严格遵守价格政策,加强价格自律,诚信守法经营,认真执行以下规定:严格执行相关价格法律法规,加强价格自律,杜绝价格违法行为;各经营者不得利用节假日串通涨价,散布涨价谣言,囤积居奇,哄抬商品物资价格,不得变相上涨商品价格等各类价格欺诈违法行为;不得以虚构原价,虚假降价,虚假折扣等欺诈行为进行促销,不得使用欺骗性或者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计量单位等诱导他人进行交易;所销售的商品和提供的价格服务必须使用县价格监督监察局统一监制的商品标价签和价目表,并做到一货一签,货签对位,标示醒目,切实做好商品明码标价工作;各大型超市等监测点物价员应严格履行《价格监测规定》,密切关注粮油蛋禽等农副食品价格行情,并配合价格主管部门做好价格预警应急工作。
另记者获悉,县价格监督检查局对交通营运车辆和旅游景点门票价格也做了相关要求。据悉,出租车、各路客运班车、车站(点)及相关客运公司应按现行的票价政策执行收费,不得趁节擅自涨价或者变相提高票价;各旅游景点应严格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现行审批文件执行门票价格,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门票价格,严禁借举办节日演出、庆典活动等名义搭车收费。严格落实门票价格“一票制”规定,不得将不相关的游览参观点捆绑为一个游览参观项目并收费。县价格监督检查局相关负责人提醒,如发现有违上述要求者,消费者可打12358举报。
来源:今日宁乡
作者:吴晴
编辑:陶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