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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民政局:“十不准”推进作风建设

来源:今日宁乡 作者:龚再蓉 邓凡 编辑:陶湘 2013-01-06 16:3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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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年伊始,就改进工作作风,县民政局出台了“十不准”的规定。日前,面对采访,局党委副书记、局长陶文良表示,在新的一年中,全局上下将以“打造贴心民政,争做服务先锋”为目标,严格实施“十不准”的规定,致力于打造清正廉洁、勤政为民的干部队伍,服务于民政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在全县2012年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暨政风行风千人测评大会上,县民政局获得综合管理类单位第一名,连续第三年在此项测评中位居榜首。同时,该局社会救助局局长李新华在测评中获得个人第一名的好成绩。这些,正是社会各界对该局工作的一致认可。

  不准在乡镇走访调研时,要求乡镇主要领导陪同接待,或索取和接受礼金、礼品;不准在工作中刁难或以粗暴方式对待服务对象,对在职责范围内应当办理的工作事项无正当理由不能拒接受理、顶着不办或超过规定时限办理……县民政局此次出台的“十不准”规定,对如何改进作风有大量明确要求。陶文良表示,在严格落实“十不准”规定的同时,该局将继续坚持做好如下三项工作,不断完善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一是加强干部教育,营造崇廉尚洁氛围。每季度至少一次全局性的集中学习,通过党员干部讲党课、观看教育宣传片和请专家教授讲课等多样化形式,组织干职工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等内容。二是优化环境,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就不断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基层民主政治体系、双拥优抚安置体系、专项事务管理体系和民政自身建设体系”等六大体系,组织“民政干部联农户”对口帮扶等系列活动,为基层群众办实事做好事。三是明查暗访,推进作风纪律专项督查。由局纪检监察室牵头,定期和不定期到各二级单位和机关科室就纪律作风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和暗访暗拍,督查情况及时予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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