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29日,宁乡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刘俊武同志为宁乡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决定接受于新凡同志辞去宁乡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的请求,免去其宁乡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报宁乡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备案。
现予公告。
2012年10月29日
来源:今日宁乡
编辑:陶湘
2012年10月29日,宁乡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刘俊武同志为宁乡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决定接受于新凡同志辞去宁乡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的请求,免去其宁乡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报宁乡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备案。
现予公告。
2012年10月29日
来源:今日宁乡
编辑:陶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