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关人员正在督办发放施工单位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10月22日,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联合县住建部门成功调解一起建筑工地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为17名农民工讨要工资142.43万元,维护了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9月26日,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接到花明楼镇双狮岭生态旅游开发项目建筑工地刘某等17位农民工投诉,该项目施工单位浙江衢州建工集团拖欠农民工资142.43万元。接到投诉后,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深入项目工地进行调查,经调查发现,双狮岭生态旅游项目建设单位长沙一梦谷林业科技有限公司拖欠施工单位浙江衢州建工集团工程款1147.4091万元,因工程款未到位,施工单位一直拖欠农民工资。9月28日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召开了现场协调会议,并下发督办通知。
10月22日下午3点,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联合花明楼镇等相关单位人员再次来到建筑工地现场,监督发放拖欠的农民工工资。该项目建设方负责人白某、施工单位负责人孙某同意先由建设方公司代为支付农民工工资,代为支付的农民工工资在工程款中扣除。至此该项目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全部结清,农民工手拿工资,激动万分。
来源:今日宁乡
作者:文/图 孙新明
编辑:陶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