灰汤镇和花明楼镇两个派出所严阵以待,近30名公安人员集结待命,7月2日晚,两个派出所的干警们整装待发,前往我县偕乐桥镇将军坪地带发生私挖盗采的矿点展开夜查,当晚及次日共抓获4名涉嫌非法采矿的犯罪嫌疑人,标志着我县严厉整治非法违法采矿行动的第一战正式打响了。
依法打击乱伐乱采乱挖是五项整治百日会战中的一项重要内容。7月4日,记者在偕乐桥镇被开采现场看到,山体已被大面积开采,到处裸露着黑色的物质,一些被开采过的山形成了一个个巨大的坑,有些坑洼处还有黄色的水蓄积其中。随行的公安干警告诉记者,黑色的物质即为石煤,也就是犯罪嫌疑人开采的矿物质。据介绍,依法采矿必须办理矿产资源开采许可证,未办任何手续开采均属于违法行为,开采价值5万元以上可构成刑事犯罪。而此处开采的石煤为28元每吨,因为没有任何手续,开采者所获取的是纯利。在暴利的驱使下,非法采矿顶风作案的现象屡禁不止。据当地村民反映,这种采矿行为不仅严重破坏了当地的植被、森林,污染环境,同时因为运输矿产,村里道路被压坏,开采过程中的噪声也严重影响了村民们的正常生活。
此次抓捕行动开始之前,县国土局已进行了详细的摸底调查,随后,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开始牵头负责该案件。“我们接到县国土资源局移送过来的案件后,所里民警就展开调查,来到现场后,场面真的很震撼。”据宁乡县公安局灰汤镇派出所副所长戴斌介绍,在调查中他们发现了三起乱采乱挖行为,并根据现场摸排明确了案件的对象。“7月2日执法当天,我们发现渣土车已经停工,相关人员也已经离开。”但当晚,公安干警们还是抓获了余某等三名犯罪嫌疑人,次日又将另一名犯罪嫌疑人黄某抓获,此四人涉及两个矿的开采。据湖南省煤田地质局物探测量队的评估显示,2011年上半年到2011年12月,余某在偕乐桥镇汾华村非法开采石煤破坏资源储量达7822吨,破坏矿产资源价值合计人民币62576元。目前,四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此外还有犯罪嫌疑人罗某、喻某还在进一步追查中。
来源:今日宁乡
作者:彭倚
编辑:陶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