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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交警之窗】关于对我县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实施依法记

来源:今日宁乡 作者:  编辑:陶湘 2012-03-30 16:3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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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位驾驶员朋友: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交管部门对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理要求,切实加强对我县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规范执法,从2012年4月1日起,我县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实施照章记分处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1、实施记分处罚的范围:所有法律法规规定需要记分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包括民警现场查纠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电子警察、手动抓拍、固定和移动测速等非现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2、相关处理规定: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记分达到12分的,按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四十七条规定,暂扣驾驶证,在宁乡交警大队车管所接受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教育后,参加科目一考试,考试合格后,发还机动车驾驶证。

  3、查询方式:机动车驾驶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计分查询可互联网登录www.pazx888.com平安在线网查询,也可至宁乡交警大队教育处罚中心查询。

  宁乡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2年3月20日

来源:今日宁乡

作者: 

编辑:陶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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