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上午,户籍地在长沙市芙蓉区的陈先生来到县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大队申请办理港澳通行证,并很快获得批准。这样,省内居民在暂住地就近办理出入境证件试点工作开展后,他成为了全省享受这一便民举措的第一人。
近年来,为顺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推动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创新,提高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的服务水平,按照湖南省公安厅的统一部署,3月10日开始,在长沙、株洲和湘潭三地实行省内居民在暂住地就近办理出入境证件业务试点工作。
据县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省厅省内居民就近办理出入境证件业务试点工作安排,在长沙、株洲、湘潭流动的我省居民在居住地居住一年以上的,可以就近向长沙、株洲、湘潭市公安机关人口与出入境管理部门申办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团队旅游签注、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受理机构应要求申请人提交除公安部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出具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在居住地居住满一年以上的证明。其中,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可以由报备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在居住地工作一年以上的证明,在读学生可以持学生证和就读学校的保卫部门出具的在居住地就读满一年以上的证明,但市州内跨县就近申请可免交上述证明。试点工作将于今年4月15日结束,6月1日起在全省施行。
来源:今日宁乡
作者:龚再蓉 蔡济时
编辑:陶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