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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水土流失面积减少30平方公里

来源:今日宁乡 作者:吴晴  编辑:陶湘 2012-03-07 16:0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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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日,是新《水土保持法》实施一周年纪念日。我县水土保持局在县城主要街道放置了拱门、气球、横幅,对新《水土保持法》进行宣传。新法实施一周年以来,我县水土保持工作日益规范。去年全县投入500多万元,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0平方公里,全县生产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编报率、审批率达到了90%。

  记者了解到,去年我县全年完成国家投资240万元,治理小流域2条,完成治理面积13.31km2,其中营造水保林2415亩,经果林1725亩,封禁治理15825亩,修建沟渠4.65km,修建小型水利水保工程41处;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顺利通过了水利部的命名评审。

  县水土保持局局长周光明介绍,今年水土保持工作主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抓好综合治理。以农发水土保持项目为重点,做好井冲项目区、楚江中游崩岗治理区、长冲项目区、水保科技示范园建设,确保完成年度治理水土流失任务30平方公里。二是抓好前期规划。抓住国家加大水利建设投入的大好机遇,争取上级支持,启动革命老区水土流失治理、清洁型小流域治理、坡耕地治理等项目。据了解,县水土保持局还将加大对新《水土保持法》的宣传和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的监管,防治水土流失,还全县人民绿水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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