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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水利建设和改革推动现代水务跨越发展的决定

来源:今日宁乡 作者:  编辑:陶湘 2011-11-17 15:4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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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宁乡县委 宁乡县人民政府

  为迅速改变我县水利基础设施相对滞后的状况,切实增强水利支撑保障能力,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构建与一流经济强县相适应的现代水利体系,根据中央、省、市一号文件以及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县委、县政府特作出如下决定。

  一、增强水利发展紧迫感

  近年来,我县水利改革发展取得了辉煌成就,为县域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作出了突出的贡献。但是,水利投入不够,水利设施带病运行,水资源矛盾突出,水生态极其脆弱,水利保障水平仍然偏低,这些矛盾已成为当前亟待解决、十分紧迫的重大问题。同时,经济社会发展对水利的要求越来越高,人民群众对水利的期盼越来越大,实现水利的跨越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已迫不及待。全县上下务必增强加快水利建设的紧迫感、责任感,科学谋划,精心规划,从大处着眼,从大项目入手,力求更大投入,争取更大突破,掀起更大热潮。

  二、坚定水利发展目标

  抢抓中央、省市加快水利改革发展机遇,围绕“挺进五十强、提速过百亿”的宏伟目标,把水利建设作为未来五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重中之重,动员全县上下大兴水利建设,奋战5年,投入50亿,全面实施“十大水源惠民生、百座水库除隐患、千里河流绘画廊、万渠通达保丰收、增蓄亿方促发展”工程,倾力实现山河湖库安全、城乡河道景美、灌区渠系通达、水源水质生态,切实保障粮食丰收、饮水安全、经济发展,致力打造三湘水利第一县,全力创建全国现代水利示范县。

  三、落实水利发展任务

  (一)构建安全水利体系,切实解决洪涝灾害问题。

  制定堤防河坝、水库治理标准,以防洪安全建设为重点,大力实施工程措施、非工程措施和移民措施,实现河库更加安澜、人民更加安康、社会更加安定。

  1、实施病险水库、病险水闸除险加固综合治理工程。2015年前全面完成161座小型水库及19座大型水闸除险加固工程。

  2、实施“四水”堤防改造工程。把沩、乌、楚、靳“四江八岸”打造成硬防线、生态带、风光路。

  3、实施县城防洪工程建设。按50年一遇的防洪标准,5年内完成县城防洪圈建设和县城排涝排渍体系建设,彻底改变城市堤防薄弱、内涝严重的状况。

  4、实施中心集镇和主要支流达标工程。农村中心集镇防洪标准达到20年一遇,80%以上农村河道防洪标准超过5年一遇。

  5、实施山洪灾害防治工程。2015年前完成黄材、沩山等乡镇重点山洪沟综合治理任务,完成重点隐患区群众迁移安置,建成无缝覆盖的山洪灾害监测预警信息系统,完成全县防汛视频会商系统建设。

  (二)构建民生水利体系,切实解决城乡饮水不安全问题。

  按照城市扩容提质、农村扩面提速的需求,加快饮水工程和管网建设,兴水利民、泽润万家。

  1、按照县城中等城市规模,加快县城调水工程、水源工程规划论证,力争在近年尽快启动建设。

  2、2015年前完成城镇供水网络提质改造和四水厂建设工程。

  3、加大农村集中供水和输水管网建设力度,到“十二五”末,全面解决40.94万群众和4万中小学师生饮水不安全问题。力争2015年前实现乡乡(镇镇)通自来水,2020年前实现80%以上的人口饮用自来水。

  (三)构建现代农业水利体系,切实解决干旱死角问题。

  以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为重点,实施农业灌溉通达工程、解决 “卡脖子”障碍、提高水资源利用率,提升农业发展的基础保障。

  1、完成四大灌区续建配套及节水改造,实现四大灌区有效灌溉面积恢复到设计灌溉面积的95%以上。

  2、加大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力度。2015年前完成全县3万口骨干山塘清淤增蓄任务,完成小型水库干支渠提质改造,完成50%以上的田间未级渠系疏浚改造。维修改造小河坝2000处,改建、新建小型排灌机埠417处,全面增强蓄水、输水、节水能力。

  3、对双江口、朱良桥、东湖塘、煤炭坝、大成桥、老粮仓等严重干旱地区实施补水、蓄水、节水等综合性工程,全面提高抗旱能力,力争将全县农田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5以上,确保全县旱涝保收面积达到80万亩以上。

  (四)构建生态水利体系,切实解决水土流失、水污染问题。

  积极实施农村河道生态整治,以集镇建设为核心,打造十里水景画廊,以沩江两岸为主轴,建设百里湿地风光。

  1、加强水环境硬件综合整治,按照“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标准,完成500公里以上河道综合整治工程。

  2、严格控制水环境污染。依法将大中型水库和承担供水功能的小型水库纳入水源保护范围,禁止投肥养鱼,禁止生产、生活污水直接排放。

  3、加大水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采砂、占堤毁堤、挤占河道、填埋山塘、乱排乱放等破坏水生态行为。力争主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75%以上,饮用水源区水质达标率不低于98%。

  (五)构建水资源保障体系,着力解决未来水资源短缺问题。

  加强水源工程建设,严抓水源工程管理,合理安排生产、生活和生态用水,确保用水有保障、饮水能达标。

  1、编制水资源总体利用规划,科学制定全县水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配置方案,为县域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提高坚实支持和保障。

  2、大力开展水源工程建设。2020年前力争完成大坝塘中型水库、新梅溪水库、龙泉水库以及县城周边水库等水源工程建设;完成铁冲水库、文家冲水库升型改造,力争实现增加蓄水能力2亿方以上。

  3、严格水资源管理,建立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全面落实水资源总量、水功能区纳污和用水效率三条红线控制制度。

  四、健全水利发展机制

  (一)建立持续稳定多元的水利投入机制。

  1、加大公共财政对水利建设的投入。发挥政府在水利建设中的主导作用,继续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将水利作为公共财政投入的重点领域,确保各级财政对水利投入的总量和增幅有明显提高:

  一是将水利建设作为公共财政投入的重点,县财政以2011年3000万元为起点,每年递增1000万元建立水利建设专项资金用于水利建设。

  二是按标准足额征收或计提水利建设基金和农田水利基金,落实湘政发[2011]27号和湘财综[2011]36号文件精神(文件规定水利建设基金的来源:从地方收取的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中提取3%;从河道采砂权出让价款、政府出让矿产资源探矿权和采矿权取得的矿业权价款中提取3%;省级财政从中央到地方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中划转3%;有重点防洪任务和水资源严重短缺的城市,从城市维护建设税中按不低于15%的比例划转水利建设资金;从事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按生产、经营收入的0.6‰缴纳水利建设资金;使用新增建设用地的单位和个人,按应缴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的10%缴纳水利建设资金),出台具体征缴(计提)管理办法,确保两项基金足额到位并专项用于水利建设。

  三是积极争取上级投资,加强项目规划和包装,建立项目定期调度机制,争取更多的项目进入上级规划,为水利建设争取更多资金。

  四是按标准足额征收水资源费、水土流失防治费等涉水规费,归集资金专项用于水利建设。

  五是加大资金整合力度,国土整理、农业综合开发、烟水工程、一事一议等涉水项目,必须按照统一规划,与相关水利项目整合后整体实施,真正做到项目整合,集中连片,整体推进,充分发挥投资整体效益。

  六是各乡镇要根据各自实际情况,每年安排一定专项资金用于水利建设。

  2、争取市场融资。创新完善县水利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运作机制和投融资机制,将水利公共土地和水利工程实施后的可开发土地,全部划入县水利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归集使用,用活水利政策,盘活水利资产,增强公司融资能力。综合运用财政和金融货币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对水利建设的投入。

  3、发动社会资本投入。加大水利建设公益性、功德性的宣传力度,形成“政府主导、群众主体、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多元化水利投融资格局。

  一是建立小型水利建设财政补贴机制。对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兴建的“五小水利”工程按照“乡村申报、部门验收、财政评审、投入补助、先建后补”的原则进行补贴,补助标准为:山塘清淤扩容按实际水面补助2500元/亩;末级渠道改造按实际建设长度补助3万元/公里;田间渠道工程按受益面积补助500元/亩;小型河坝和小型泵站按验收投入的40%予以补助。

  二是广泛吸引社会资金投资水利。研究制定社会各界投资水利的奖励措施,积极稳妥推进经营性水利项目进行市场融资,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通过“以水养水”等直接或间接融资方式,吸引社会资金参与水利建设,激发农村水利发展活力。

  三是大力发动群众投入。积极探索尊重农民意愿、民主议事兴修水利的新路子,鼓励引导受益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产业大户等社会主体投资农村水利建设,全面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提高奖补效率,充分调动群众筹资筹劳兴修农田水利的积极性。

  (二)健立全方位监督机制

  1、严格水利工程质量控制,规范项目工程管理。研究制定水利工程业主、施工单位法人、项目经理、设计人员、监理人员质量终身负责制办法,强化项目建设管理等方面人员的质量控制责任。

  2、加强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建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定期审议和视察重大水利工程建设机制,认真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建议,强化纪检、监察、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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