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贺应辉主持,副主任胡明先、朱群强分别主持相关议题,钟兴民、熊志扬出席。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于新凡,县委常委、副县长刘亮,以及相关人大代表、与会议议题有关的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2011年元至9月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11年财政预算调整(草案)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对县国土资源局、县安监局、县城乡规划局、县科技局视察评议工作汇报;听取了“司法公正长沙行”活动情况的报告;听取了“三湘农民健康行”活动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审议了优秀人大代表、优秀人大工作者、优秀敬老院名誉院长、优秀代表建议名单(草案)。
会议在听取和审议2011年元至9月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11年财政预算调整(草案)报告时认为,全县元至9月完成财政总收入26.94亿元(不含国土出让金收入),提前三个月完成全年预算任务,且进度和增幅均居全市第一,可以说工作成绩十分显著。县人民政府根据发展和保障需要,提出将2011年财政总收入由年初预算的26.91亿元调整为30.91亿元,县本级财政支出由年初预算的19.28亿元调整为26.77亿元,调整方案立足收支平衡,积极稳妥,有利于企业、行业、社会的稳定,县人大常委会同意批准2011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并对县人民政府在财政运行过程的工作感到满意。
在听取和审议对县国土资源局、安监局、县城乡规划局、县科技局视察评议工作的汇报中,会议认为,四个政府组成局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积极履行职责,为县域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县人大常委会对四个局的工作表示满意,认为相关评议结果,以及评议小组提出的问题实在、中肯,要求各局在以后工作中更加用心想事、用心做事、用心管事,更加积极地履行好职能职责。
会议指出,“司法公正长沙行”是一个长期的任务,县人民检察院、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在理念上要深化司法公正,始终贯彻实施为民立法,为民执法的理念;法律程序、内部机制要不断加强,努力提升队伍素质建设,规范执法才能不断提升司法的公信力,做到司法公正,才能达到依法治县,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发展。
于新凡、刘亮代表县人民政府对相关审议意见作了表态发言。会议还全票通过了任命鲁海滨、刘曦、徐康莉3名同志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的议案。
来源:今日宁乡
作者:刘汉光 廖志
编辑:陶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