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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木桥乡强力征收社会抚养费

来源:今日宁乡 作者:熊胜兰  龚峻  编辑:陶湘 2011-10-11 15:0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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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27日,县法院非诉执行局在枫木桥乡开展了强制征收社会抚养费专项行动,对枫木桥乡9名违法生育对象依法强制征收社会抚养费。活动当日,乡计生办工作人员配合县法院非诉执行局,对已进入强制执行期的违反计划生育对象户再次上门,当场下发人民法院行政裁决书和传票,同时对违法生育对象进行耐心细致的宣传教育和说服动员工作,劝其主动缴纳社会抚养费。执行过程中,对其中配合执法、认错态度好,家庭确实困难、一时难以筹措资金的对象准予分期付款;对态度蛮横、拒绝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对象,依法对其进行司法拘留。通过专项行动的开展,枫木桥乡有5名违法生育对象配合行动,缴纳社会抚养费8.2万元,对4人拒不配合的违法生育对象进行了司法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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