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社会管理创新,进一步做好新时期下的群众工作,深入推进基层社会矛盾排查化解,我县将在乡镇设立党委政法委员会。
根据宁政法 [2011]9号文件,乡镇党委政法委书记由乡镇分管综治维稳工作的党委委员或副乡(镇)长兼任,各乡镇根据各自实际将综治办、法庭、派出所、司法所、610办、安监站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确定为政法委员会委员。乡镇党委政法委下设办公室,由乡镇综治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邓杰平指出,成立乡镇政法委员会是改善基层维稳工作、整合基层政法维稳力量的有效途径,是延伸政法工作职能的重要要求,要通过完善例会制度、考评制度、作风建设制度、信息报告制度等有效措施,从而在全县形成一个管防打控的立体化、大众化工作格局。
来源:今日宁乡
作者:彭倚
编辑:陶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