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政办纪〔2010〕23号
关于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县长办公会议纪要
2010年8月24日下午,县委副书记、县长黎春秋在县行政中心十六楼会议室主持召开农村环保工作办公会议,副县长王湘云及县政府办、县财政局、县环保局、县爱卫办等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听取了县环保局关于农村环保情况的工作汇报,对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农村垃圾收集处置体系建设、畜禽污染防治及生态创建等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将议定事项纪要如下:
一、成立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黎春秋任组长,常务副县长任常务副组长,王湘云、杨志武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县发改局、县环保局、县财政局、县畜牧水产局、县建设局、县农业局、县爱卫办、县广电局、今日宁乡信息中心等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肖玉华任办公室主任。
二、原则同意县财政给予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每个不超过60万元的配套补助, 管网建设超过7公里的部分由县财政按每公里35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各厂具体应补助资金由县环保局根据建设情况分别核算,报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审批。补助资金在市级验收合格后由县财政一次拨付到位。
三、已纳入市级环保先进乡镇创建计划的25个乡镇,其农村垃圾收集处置体系建设资金按市、县、乡(镇)1:0.5:0.5的比例配套;县财政应配套资金由县环保局和县财政局核算,报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审批,在市级验收合格后由县财政拨付到位。
四、农村垃圾收集处置体系运行费用由县、乡财政各按每村每年600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县财政对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行费用的补助基本标准暂定每年8万元,具体由县环保局在每个运行年度之初根据上年度实际运行情况进行预算,报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审批,由县财政统一拨付。
五、县财政每年安排畜禽污染治理项目工作经费74万元,根据工作进度和实际需要予以拨付。
六、煤炭坝镇污水处理厂要统筹考虑,按示范乡镇污水处理厂标准进行建设;夏铎铺镇污水处理厂合并到金洲新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建设,务必于2010年12月5日前正式启动。
七、由县环保局牵头组织,编制《生态县建设规划》,拟订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相关文件,由王湘云副县长负责把关;县财政安排县环保局规划编制经费10万元。
作者:
编辑:陶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