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
聘任喻东武同志为宁乡县人民政府督办专员,免去其宁乡县畜牧水产局副局长职务;
聘任丁诗远同志为宁乡县人民政府督办员;
聘任姜运良同志为宁乡县人民政府督办员,免去其宁乡县房屋产权管理局局长职务;
聘任姚普良同志为宁乡县人民政府督办员,免去其宁乡沩山风景名胜区开发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廖非平同志任宁乡县金洲新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免去其宁乡县金洲新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宁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兼)职务;
免去刘永红同志的宁乡县金洲新区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苏继桃同志的宁乡县金洲新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廖金鹏同志任宁乡沩山风景名胜区开发管理委员会主任,免去其宁乡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任职务;
黎庆华同志任宁乡沩山风景名胜区开发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文剑同志任宁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兼)、财源建设服务公司经理;
周旭文、陈小冬同志任宁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熊海军同志任宁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宁乡县房屋产权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戴晓成同志的宁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李磊同志的宁乡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秘书职务;
邓干平同志任宁乡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蒋鹏海同志任宁乡县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兼);
李小明同志任宁乡县工业经济局副局长;
潘晓红同志任宁乡县教育局副局长,免去其宁乡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职务;
伍学军、喻汉科同志任宁乡县教育局副局长;
周良华、李命军、吴水平同志任宁乡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戴礼章同志任宁乡县教师进修学校校长,免去其宁乡县教师进修学校副校长职务;
免去廖寄章同志的宁乡县教师进修学校校长职务;
刘志军、戴定国同志任宁乡县教师进修学校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彭建伦同志任宁乡县第一高级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刘跃飞同志的宁乡县第一高级中学副校长职务;
肖学强同志任宁乡县公安局副局长(常务),免去其宁乡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沈新宇同志任宁乡县公安局副局长;
肖文亮同志任宁乡县公安局副局长(兼)、宁乡县森林公安局(宁乡县公安局森林大队)局长(机构更名升格,正科);
刘志良同志任宁乡县公安局副局长,免去其宁乡县公安局玉潭派出所所长职务;
曾宁汉同志任宁乡县公安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宁乡县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职务;
唐朝阳同志任宁乡县交警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宁乡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大队长职务;
免去周正茂同志的宁乡县公安局办公室主任职务;
杨伟斌同志任宁乡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免去其宁乡县环境保护局副局长职务;
张四清同志任宁乡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免去张永胜、汤照武同志的宁乡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陈正容同志任宁乡县民政局副局长,免去其宁乡县规划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潘立强同志任宁乡县建设局副局长;
刘新粮同志任宁乡县水利局副局长,免去其宁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陈小平同志任宁乡县林业局副局长;
赵胜强同志任宁乡县文化体育局副局长;
姜萍同志任宁乡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免去其宁乡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王楚荫同志的宁乡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职务;
刘亮平同志任宁乡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免去曾子文同志的宁乡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职务;
周亿平同志任宁乡县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喻毅章同志任宁乡县环境保护局副局长,免去其宁乡县农业机械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肖建辉同志的宁乡县环境保护局副局长职务;
闵爱辉同志任宁乡县统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熊正明同志任宁乡县商务局局长,免去其宁乡县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何昊强同志任宁乡县商务局副局长;
免去刘建斌同志的宁乡县商务局局长职务;
丁新军同志任宁乡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宁乡县公安局副局长(兼,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宁乡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职务;
曾继平同志任宁乡县规划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其宁乡县监察局副局长职务;
谢合光同志任宁乡县畜牧水产局副局长;
丁健同志任宁乡县旅游局局长;
王东波同志任宁乡县旅游局副局长,免去其宁乡县卫生局副局长(兼)职务;
免去蔡桂莹同志的宁乡县旅游局局长职务;
王碧泉同志任宁乡县房屋产权管理局局长,免去其宁乡县财政局副局长、财源建设服务公司经理职务;
杨皎锋同志任宁乡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任,免去其宁乡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
朱拥政、邹志平同志任长沙市黄材水库灌区管理局副局长(机构更名升格,正科,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宁乡县黄材水库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来源:宁乡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
作者:
编辑:陶湘